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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桂土划011号划拨决定书项下1774.73平方米土地并划拨给桂平市公安局使用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669640 

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桂土划011号划拨决定书项下1774.73平方米土地并划拨给桂平市公安局使用的批复


浔政函〔2023〕155号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回收桂土划011号划拨决定书项下1774.73平方米土地重新安排使用的请示》(浔自然资报〔2023〕314号)收悉。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桂平市市政局桂土划011号划拨决定书项下239744.45㎡(折合359.61亩)宗地中的1774.73平方米(折合2.66亩)土地,纳入我市土地储备库。


  二、同意将上述收回的1774.73平方米(折合2.66亩)土地划拨给桂平市公安局作为西山风景区派出所项目用地,由你局按规定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