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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兴宁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439541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兴宁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南兴府办函〔2020〕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18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兴宁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兴宁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兴宁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兴宁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城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城区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全城区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城区。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城区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兴宁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兴宁区普查成果并上报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兴宁区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江河密布,受季风气候影响明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兴宁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城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查工作按照“城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城区应急局会同城区有关部门制定城区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城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兴宁区普查系列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城区财政局要做好本级2021年普查经费预算保障,确保明年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城区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支出和承担跨县(区)级行政区域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城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牵头部门和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兴宁生态环境局等承担具体普查任务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做好明年部门经费预算,按原财政管理渠道申请增加预算经费,确保2021年普查工作顺利推开。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城区政府担负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严格依法普查。城区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城区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城区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廖伟行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林世伟 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敦胜 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岚 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黎英群 城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覃永秋 城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玉明俊 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高玉志 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白传平 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许露 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迪元 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费加威 城区统计局副局长


  魏华勇 城区林业局副局长


  薛伟 城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周玮 兴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罗仁 市兴宁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彭智 市供电局兴宁分局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迪元同志兼任。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