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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部分工程验收条件、程序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11945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部分工程验收条件、程序的通知

南建质安(2019)6号


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工程监督机构,市建管中心,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部分工程验收条件、程序的通知》(桂建管〔2018〕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部分工程验收条件、程序的通知》(桂建管〔2018〕91号).pdf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