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宁市水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宁市水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发展中心,、市辖区各水路运输行业相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号)、、《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运发〔2024〕9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南宁市水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度南宁市水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是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工作。,为做好2024年度水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运发〔2024〕9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我局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转变监管理念和执法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市水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抽查对象
分别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市场主体库中南宁市区所辖的26家水路运输企业(其中水路客运企业2家)、31家水路运输辅助业企业、5家港口企业中按随机抽取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三、抽查内容
按照《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运发〔2024〕90号)规定的内容进行抽查。(详见附件1、2、3、4)。
四、工作流程
(一)2024年9月5日前,由局水运科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以及匹配抽查任务和检查人员,并导出匹配表,做好存档。
(二)2024年9月6日至16日,由局水运科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发展中心对市辖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开展水路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各抽查小组于抽查工作结束后,按要求把抽查情况报局水运科汇总,由局水运科将抽查结果在全行业进行通报,在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广西)进行公示并截图留存。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根据抽查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整理。
(二)各组检查人员应做好抽查记录,拍摄检查现场照片,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5),将规定抽查事项进行详细记录。
(三)抽查工作完成后,各检查组应对本组开展抽查的资料进行标准化归档,统一格式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台账材料包含:1.开展检查的相关《通知》或《方案》;2.在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工作"系统中开展双随机工作随机匹配抽查任务和检查人员的匹配表(局水运科提供);3.开展检查时的照片(注意拍摄并留存,并插入word文档配上照片说明);4.检查记录表;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进行公示的截图。上述5项材料缺一不可,且须按照检查的企业顺序,一个企业订成一份做成台账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局水运科,局水运科收集齐全后报送局政务科。
附件:
3.南宁市水路运输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汇总表(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监督检查)
4.南宁市水路运输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汇总表(对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