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容县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容县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容政办函〔2023〕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全县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54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林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玉政办函〔2023〕3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容县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及我县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全县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全县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任:梁景山副县长
副主任:陈文佳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洲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潘玉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兼)
郑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覃富歌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兼)
彭祖逊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晓铭县经贸科技局副局长
黄宏荣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小梅县司法局副局长
杜斌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春梅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盛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苏桂荣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勇军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雷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可军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冰琴县数据政务局副局长
陈莹莹县林业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县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吴雷同志担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委员会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人员由召集人决定。
(三)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
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