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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物价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法宝引证码】CLI.14.2209175 

桂林市物价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桂林市物价局公告第1号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的有关规定和桂林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关于调整桂林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的请示》,桂林市物价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拟于2015年6月上旬召开桂林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定20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政府部门人员组成。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和新闻媒体记者席,确定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记者3名。


  2.产生方式


  消费者、经营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15名时,余下的消费者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委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有关政府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人,由市物价局根据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人数超过5名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二、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征集名额分配和报名条件


  (一)名额分配


  本次听证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8名、经营者7名(出租车驾驶员代表4名、出租车公司代表3名)、旁听人员5名。


  (二)报名条件


  1.桂林市城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桂林市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够保证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3.了解国家有关出租车经营及收费政策情况。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可在2015年5月4日—5月11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报名(地址:民主路29号象山景区停车场对面,联系人:赵丽媛,联系电话:3898166)。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3个


  有意参加的新闻媒体可在2015年5月11日前,持有效记者证及复印件,到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报名(地址:民主路29号象山景区停车场对面,联系人:赵丽媛,联系电话:3898166)。


  五、从本公告之日起到2015年5月11日止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上述办法接受旁听人员和与会新闻媒体记者报名,各项与会名单确定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电话通知与会人员参加此次听证会。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请在报名时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信息、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5月20日进行第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市物价局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