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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平乐县精神病医院等2家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合格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34585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平乐县精神病医院等2家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合格的通知

桂卫艾防发〔2018〕5号


平乐县精神病医院、平乐昭州医院:

  你们的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检测点验收申请收悉。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经桂林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专家组现场验收,认为验收合格。经研究,我委同意你们2家医院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合格。请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工作规范,认真做好艾滋病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