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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协警过渡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

【法宝引证码】CLI.14.2186920 

桂林市公安局协警过渡警务辅助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安警务改革,推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8〕29号)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协警员进行过渡考录为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严格落实国务院、公安部、自治区以及市政府有关辅警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局现有协警的改革过渡工作,理顺队伍管理体制,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常态管理制度,提高辅警的工资待遇,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辅警队伍规范建设,提升辅警队伍的战斗力,充分发挥辅警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改革过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改革过渡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荣茂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市局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过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梁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局政治部副主任石仁勇同志、市局警辅科副科长王志鹏同志、象山分局政委胡晓东同志、秀峰分局政委杨旭昀同志、叠彩分局政委喻向阳同志、七星分局政委覃元举同志、雁山分局政委卿立大同志、交警支队政委唐昕同志、治安巡逻支队政委黄洪任同志、指挥中心政委董金萍同志、人口支队政委刘绍千同志、督察支队副支队长尹丽同志、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校长王继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治部,相关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


  三、过渡范围与条件


  (一)参加过渡的人员范围使用市政府核准的300名协警指标招聘的协警,交警支队协警,各城区政府或政法(综治)部门出资招聘交辖区公安机关使用的治安巡防员。


  根据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招聘从事膳食、保洁、保卫等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辅警管理范围,因此,不纳入此次过渡范围。


  (二)聘用岗位在此次过渡中,协警原则上只能报考当前聘用的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允许跨单位报考。


(三)过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改革过渡:


  1.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治安处罚,或因其它违法行为曾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隐瞒严重疾病史或吸毒史的;


  8.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过渡方案


  市局公布过渡方案后,局属各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协警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明确应聘的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愿参加本次过渡的协警,本人如实填写《桂林市公安局协警过渡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时所填报、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和考核分为理论测试、体能测试、民主评议。理论测试、体能测试时,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1、理论测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协警进行理论测试。理论测试重点测试应知应会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公安机关有关保密规定、计算机基本理论和计算机办公的基本常识等内容。具体内容见《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复习题库》。


  理论测试采取上机考试(即利用人民警察训练考试系统在电脑上考试)方式进行,电脑随机出题,现场电脑评分,现场公布分数;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理论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文职辅警成绩70分(含)以上为合格;勤务辅警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测试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2010年版)执行,单项测试成绩达到35分以上为达标,男子55岁以上体能测试成绩评定标准参照51岁至55岁的评分标准。文职辅警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之和不低于180分,单个项目不低于35分,视为体能测评结果合格;勤务辅警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之和不低于200分,单个项目不低于35分,视为体能测评结果合格。


  理论测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着重对协警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民主评议的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评议分三个层面进行评议,首先由协警所在基层单位全体协警相互之间进行评议,然后由协警所在单位的领导及民警进行评议,最后由各中层单位根据前两次的综合评议结果由班子集体研究评议,按照四个等次给出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由市局警辅科统筹安排,各单位组织入围体检的协警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协警本人自理,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考察对象。


  2.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政审考察对象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政治表现、日常表现、纪律作风,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聘用为辅警的情形,并且还需要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五)党委研究市局警辅科汇总考试考核、体检政审等情况,报市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呈报市局党委讨论审定。


  (六)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个人信息核查材料造假,或发现不具备基本条件,或有不得参加改革过渡情形,或有不得聘用为警务人员的情形的,一经查实,不得过渡。


  (七)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公示,经局党委决定准予过渡的人员,纳入辅警管理,应与原单位(或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各用人单位与辅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改革过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影响到广大辅警和聘用人员的切身利益,不仅公安机关民警、辅警关心,而且社会关注度也很高。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上下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遵守各级关于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切实执行市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要确保改革过渡顺利推进,确保协警队伍平稳过渡。


  (二)加大宣传,正面教育引导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主动做好协警和其他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过渡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注意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密切关注内部舆情和社会舆论,防止散布谣言和恶意炒作,为改革过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改革过渡工作。期间,协警无故缺席(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缺席)参加本次改革过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过渡资格,不再列入过渡名单。


  (四)强化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市局警辅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到全流程公开,各级纪检督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负责全程监督,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改革过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桂林市公安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