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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2165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长安委办[2018]26号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18年12月上中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举行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为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长洲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8年12月上中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举行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为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长洲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长洲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黄循强区安委会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黄文钦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各镇、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全区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协调、督促各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加强对活动场馆、饭店的水、电、气、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监管局黄文钦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镇、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人:梁万珍、刘霞,联系电话(兼传真):3851715,电子邮箱:wzczaj@126.com。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范围: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道路交通、地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大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及部门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检修。

  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长洲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各有关部门将派出综合巡查组、专项巡查组分赴各镇、办事处和重点行业领域巡查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区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牵头部门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2018年长洲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安排,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约一个月时间。具体安排由各牵头部门另行通知。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露天采石场分台阶规范开采,地下矿山水害、坍塌冒顶、地压、火灾、运输等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整治情况。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两重点一重大"自动控制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3.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批发经营行为情况。

  4.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化粉尘防爆治理,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及开展钢铁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货物运输企业及农村摩托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情况。

  6.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客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渡口渡船和旅游船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7.铁路交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违法弃土、堆放垃圾等安全环境隐患情况。

  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密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以及大型商贸综合体消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

  10.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1.民爆物品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12.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现象;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13.校车和校园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防控情况,校舍隐患排查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

  14.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凡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四)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各级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全区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承担起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重点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四)加强总结报告。请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11月21日前将本部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2月12日前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办,报送材料要求盖章版和word电子版同时报送,联系人:梁万珍,刘霞,联系电话(兼传真):3851715,电子邮箱:wzcza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