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桂林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8874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桂林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质监发[2018]10号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质监局,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科: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18〕7号)及桂林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桂林市全国“两会”和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督查督导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18〕20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市质监局制定了《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请各县(区)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桂林市委、政府和自治区质监局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从严从难从细从实”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以各类企业复产复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确保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根据桂林市委、政府和自治区质监局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莫海林  市质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蒋件德  市质监局特设科科长


      莫家国  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院长


  成  员:乐  晟  市质监局特设科副科长


      刘  健  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副院长


      罗兆生  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协调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保障信息畅通和值班制度落实,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材料。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由蒋件德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对查出的重特大隐患,要督促企业按照“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企业整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1.重点检查场所及设备


  各类游乐场所、公园、风景区、购物中心、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和电梯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汽车(火车)罐车等。


  全市质监系统要集中精力,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全国“两会”期间全市活动场所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保障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和人员聚集等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认真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和人员对上述重点区域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彻底整改的,坚决从严处理,停止使用或查封。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要配合各县(区)局,在全国“两会”举行前,认真组织有关检验人员对上述重点区域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查事故隐患。


  2.重点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2)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特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5)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6)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7)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能有效工作;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7)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8)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张贴检验合格标志。


  (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各县(区)局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全国“两会”期间必须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或协助启动相应级别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较大故障,应在1小时内报告市局和县(区)人民政府。


  2.全市质监系统要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在重大活动前必须对电梯进行专项维保,随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电梯故障。


  3.市局特设科要组织、协调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装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专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准备工作。


  (三)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气瓶充装单位对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及钢印标记不清的气瓶进行充装,未按规定对报废气瓶进行处理。


  2.电梯使用单位未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未及时张贴检验合格标志。


  3.电梯维保单位不按规定维保,使用违规挂靠的人员。


  4.常压锅炉承压使用,小型汽水两用炉超压使用,对锅炉进行非法改造等。


  (四)确保停工后复产复工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


  1.对春节前处于停工,春节假期后复产复工的特种设备企业实施重点检查,确保复产复工的特种设备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设备证件齐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督促复产复工的特种设备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检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配备和完整情况,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严格按照复产复工程序审查把关,按法律法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复产。


  四、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两会”期间,各县(区)局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综合素质高、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人员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确保本单位值班电话、传真始终畅通;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每天要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两会”期间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风险隐患,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备勤力量,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启动预案、快速做出反应、有序进行处置。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论引导,对重要敏感舆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作出回应。“两会”期间,各县(区)局,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出访。请各县(区)局于3月2日前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及督查督导工作方案,3月15日将本单位全国“两会”期间的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发送至市局特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