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13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第11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容住建发〔2019〕23号
- 公布年份:2019.08.29
- 实施日期:2019.08.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13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第11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容住建发〔2019〕23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13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第11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9日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13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第11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自治区“两会")、第13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第11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以下简称玉林市“两会")期间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不发生重大生产生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自治区、玉林市及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对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的部署安排,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牵住防范遏制住建系统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成立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莫森严局长
副组长:潘立明副局长
朱文海副局长
黎航副局长
成员:黎华政秘股负责人
浦寿全房管所副所长
叶茂建工股股长
卢志成村镇办主任
陈文凤人防办综合股股长
黄磊规划股副股长
李旭新市政股副股长
侯昭剑质安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加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污垃项目建设、燃气行业、供水行业、住宅小区、人防行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监督和整改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潘立明兼任,副主任由侯昭剑兼任,办公室人员按需抽调。办公室设在质安站,联系电话:5322438。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牵头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责任主体安全行为和实体防护落实情况,包括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事故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
(二)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整治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期间,凡安全保障能力低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企业必须进行全面整改。
(三)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期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逐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凡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期间停产或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四)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防止城市安全运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要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燃气库及站点、供水等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汛期事故教训,组织有关企业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施工工地等要严格落实管控责任措施,遇有灾害性天气第时间通知到现场一线作业人员;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六)认真抓好企业停产复产的安全监管。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期间停工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复工验收关。复工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在抓好企业复产验收工作的同时,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蹲点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
(七)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住建领域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局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队全体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队长:黎航副局长,电话:13977525011,联系人:黄达炎,电话:17377510369),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承担起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玉林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査督查,重点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