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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84972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8年9月12日至15日在南宁市举行。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暨“两会"15周年、中国-东盟创新年、改革开放40周年,又恰逢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办好“两会"意义重大,对承办工作要求更高,“两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更重、任务更艰巨。为确保2018年“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目标,根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结合今年“两会"特点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田阳县2018年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田阳县2018年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8年9月12日至15日在南宁市举行。为确保2018年“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目标,结合今年“两会"特点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两会"指挥中心、自治区“两会"安保总指挥部及“两会"安保部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依法严惩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生产安全,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目标,为“两会"顺利举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忠吉县安委办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陈江卫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协调、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陈江卫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应急股。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3226900,电子邮箱:tyajj1974@126.com。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两会"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检查的范围: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道路交通、地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大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两会"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大检查的方式: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检修。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牵头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具体安排由各牵头部门另行通知。

  1.煤矿安全专项检查: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

  2.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国土资源局配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4.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市政管理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5.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6.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7.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县水产蓄牧兽医局、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县旅游局、商务局、文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9.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10.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由县质监局组织实施。

  11.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国土资源局配合。

  12.学校、水利、文化、食品卫生、冶金、有色、建材、林业、农机、气象、渔业船舶、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应、供水、供电、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由对应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

  (三)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煤矿方面:重点加强水害、瓦斯、顶板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上未达到二级(含二级)以上标准化的生产矿井和技改矿井,在“两会"期间由企业自行组织停产停工检修。

  非煤矿山方面:继续推进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闭库注销工作,突出抓好尾矿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的整治工作,严格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监管,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此前由国家、自治区、市、县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成的矿山,“两会"期间不能生产。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

  烟花爆竹方面:继续深化开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

  道路交通方面: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区一些市县接连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的教训,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公交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乡镇微型面包车非法客运行为。

  水上交通方面: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渡口渡船和旅游排筏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

  消防方面: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

  职业病防治方面:继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冶金煤气、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农机渔船、铁路、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两会"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凡“两会"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两会"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五)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防止城市安全运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做好区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切实有效管控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要加强对油、气、水、电等城市生命线和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加强对活动场馆、饭店的水、电、气、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六)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的执法措施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七)认真抓好企业停产和会后复产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会"期间停产、会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两会"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会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八)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两会"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全县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万无一失。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抓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两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将进行全县通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落实。

  (四)加强总结报告。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9月3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2018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9月19日前将“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县“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应急股,同时报电子版,电子邮箱:tyajj197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