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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15749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房办〔2018〕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现将《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2月6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桂建电〔2018〕2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办〔2018〕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住建厅的指导下,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力以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局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安全检查工作组

  为了确保局系统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成立局安全检查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公租房安全工作组

  组长:韦永谊

  副组长:杨明

  成员:建管中心和安全鉴定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局属对公租房小区结构、消防等房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直管公房安全工作组

  组长:李鸿兵

  副组长:潘广锡

  成员:建管中心和安全鉴定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对局属直管公房的结构、消防等房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安全工作组

  组长:梁武庆

  副组长:蒋毅方

  成员:建管中心指挥部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老楼危楼安全工作组

  组长:曾桂荣

  副组长:谢扬才

  成员:安全鉴定所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各城区(开发区)全市老楼危楼安全(除直管公房)的监督检查。

  三、主要工作措施

  开展公租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各城区(开发区)老楼危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鉴定所加强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对特别危险的房屋提高巡查频次,采取必要的维修、围挡、隔离等处理措施,并做好台帐整理工作。局安全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对直管公房、公租房、在建保障性住房工地及各城区(开发区)老楼危楼及物业行业进行安全督查。

  (一)检查范围。危旧直管公房(特别是“三合一"房屋、居民住宅楼、已腾空的房屋、砖木结构房屋)的使用及消防安全;保障性住房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各城区(开发区)老楼危楼安全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直管公房(特别是“三合一"房屋、居民住宅楼、已腾空的房屋、砖木结构房屋)安全使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维修)、拆除房屋工地施工安全情况;安全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治情况;用电、用气安全及消防器材完好状况;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等。

  2、老楼危楼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对特别危旧房屋的巡查情况;城区制定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工作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局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职责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局安全生产检查组将于2018年2月7日至2月8日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带队进行检查,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进行台账式管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坚决督促整改;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其余较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逐一复查,坚决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三)各检查小组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组长确定(各检查小组组长因工作无法带队检查时,由副组长负责本组的检查工作)。

  (四)各单位于2018年2月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及相关检查记录表等材料送局物业科并做好归档工作(影像、记录等)、各检查小组务必于2018年2月11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及相关检查记录表等材料送局物业科。

  联系人及电话:杨鸿扬5656298

  附件:2018年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

  2018年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录表


  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单位

受检单位

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是□否□

2、制定应急预案

是□否□

3、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

4、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是□否□

5、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已整改□整改中□未整改□

其他:

存在主要问题

处理意见

限期整改时间

复核情况

复核成员签名:

受检单位参加人员

问题整改责任人

签名:

电话:

检查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