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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级重点监督整改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8819860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级重点监督整改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


贺政办函〔20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发〔2004〕43号)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贺州邮件处理中心)安全隐患等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列为2025年度市级重点监督整改隐患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督整改隐患情况及整改要求


  (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贺州邮件处理中心)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1.厂房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厂房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厂房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4.厨房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整改要求:1.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2.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在车棚内设置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3.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市分公司


  整改单位责任人:胡春海


  督办单位:八步区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八步区区长


  (二)八步区六合桥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桥台基础开裂,桥面左右幅错台,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群众通行。


  整改要求:投入资金280万元左右,拆除重建。


  整改期限:2025年11月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八步区交通运输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卢辉


  督办单位:八步区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八步区区长


  (三)平桂区辖区省道503线道石T形路口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路口受周围房屋遮挡影响视距,路口宽度不足,无法对路口渠化,即使有红绿灯仍无法保证路口安全畅通,甚至造成路口更加拥堵。


  整改要求:1.拓宽路口宽度,完善标志标线。2.移除影响视距的房屋。


  整改期限:2025年11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平桂区交通运输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步公路养护中心


  整改单位责任人:黄美秀、古俊礼


  督办单位:平桂区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平桂区区长


  (四)平桂区东安山路隐患


  隐患情况:东安山路为城区外环路设计,全长4.1公里,双向四车道,道路中央有隔离花圃,建有路灯,平时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该道路还有300米改道施工路段,整条道路路面的交通标志标线还未完善,且服饰产业园路段路面比较湿滑,路口红绿灯经常故障未能正常使用,红绿灯路口也未建有电子抓拍,导致交通乱象频出,以上问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整改要求:1.加快改道施工路段的施工进度,并做好改道安全防护和安全出行提示;2.完善路面的交通标志标线和标牌建设;3.完善重要路口红绿灯建设以及电警抓拍系统建设;4.增加服饰产业园路段隐患点的减速措施,避免车辆发生侧滑。


  整改期限:2025年11月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整改单位责任人:秦平、梁惠惠


  督办单位:平桂区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平桂区区长


  (五)钟山县兴广闽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钟山县花山乡花岗岩矿区一号矿段)运输道路重大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矿山运输道路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部分坡度大于设计坡度的10%以上。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部分第(九)项,判定此项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矿山企业需要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按质实现运输道路降坡,并严格按照设计和整改方案施工。


  整改期限:2025年12月10日


  整改责任单位:钟山县兴广闽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


  整改单位责任人:刘世启


  督办单位:钟山县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钟山县县长


  (六)钟山县小岷桥危桥改造工程


  隐患情况:钟山县小岷至大洋冲村路小岷桥,拱圈、桥台砌体破损,基础浅基被冲刷,经鉴定为四类危桥,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投资约115万元,拆除重建。


  整改期限:2025年12月10日


  整改责任单位:钟山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梁宏


  督办单位:钟山县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钟山县县长


  (七)G323线K742+600-K743+230燕塘工业园路段地面低洼积水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G323 与燕塘工业园内部道路交叉位置K742+890 段落的路面处于低洼处,下雨过后经常积水。由于此段靠近燕塘工业园,积水后对群众、车辆出行影响较大。


  整改要求:投资约163.7万元,对G323线K742+600-K743+230燕塘工业园低洼路段加铺路面进行抬高,清理积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整改期限:2025年12月10日


  整改责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公路养护中心


  整改单位责任人:李忠儒


  督办单位:钟山县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钟山县县长


  (八)富川县朝东至民主村委民主三桥危桥改造工程


  隐患情况:该桥梁结构中桥梁基础由于河水冲刷局部位置已被掏空;桥梁台身有开裂和砂浆脱落,该旧桥属于危桥状态,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修拆除旧桥,重建一座全长21米、全宽7.5米的新桥。


  整改期限:2025年12月10日


  整改责任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单位责任人:李俊福


  督办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县长


  (九)国道G355线 K1511+150~K1511+650段水淹路面隐患


  隐患基本情况:国道G355线 K1511+150~K1511+650段,在汛期期间多次被水淹路面,影响过往车辆行车安全,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路面整体抬高约1米,完善相应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公路标线,完善排水沟等附属设施,保障公路及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


  整改期限:2025年11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公路养护中心、五将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责任人:黎华宁、黄 林


  监管单位:昭平县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负责人:昭平县县长


  (十)五将镇古店村庙门桥隐患


  隐患基本情况:桥头挡墙、护栏断裂,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修复挡墙及护栏


  整改期限:2025年11月30日


  整改责任单位:昭平县综合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整改单位责任人:李梓铭


  督办单位:昭平县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负责人:昭平县县长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组织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隐患整改任务;要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对事故隐患消除前或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隐患整改竣工后,有条件的整改责任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提出隐患整改验收申请。属地政府或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逐级上级销号;对验收不合格或整改未完成的,要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督促整改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并转入下一年度重点监督整改项目;对整改不重视、推诿或者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