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崇左市城区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44506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崇左市城区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崇建字〔2021〕2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崇左市城区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崇左市城区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崇左市城区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试行)

  1.1 编制目的
  应对城区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提高紧急处置和协调救援的反应速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对城市道路绿地、城市公园设施(包括园内游乐设施)、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突然发生,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城市道路绿地的安全、城市公园游人与设施(包括游乐设施)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较大生态环境破坏时的预警、应急响应工作。
  1.4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城市公园、园博园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发生过程、性质分为以下三类。
  1.4.1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植物物种外来入侵,暴发性和大规模植物病虫害等。
  1.4.2 事故灾害。主要包括: 城市公园游人安全事故及设施安全等事故。
  1.4.3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治安事件。
  1.5 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公园、园博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应急处理。
  1.5.2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园、园博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城市公园、园博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城市公园、园博园突发公共事件时,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城市公园、园博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
  1.5.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加强对安全防护、防止疫情和树木倒伏伤害避让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植物病虫害监测和气象的预警预报,对各类城市公园、园博园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分析和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依靠群众,动员一切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2.1 应急指挥机构
  指 挥 长:何日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指挥长:覃兴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董明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园林科科长
  许东权 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副主任
  柏媛珺 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工程师
  谢乃辉 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园林科副科长
  黄益波 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副科长
  李浩平 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绿化科副科长
  宋华文 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秘书科副科长
  2.2 应急处理机构组 长:许东权
  应急一组
  小 组 长:谢乃辉
  组 员:陆炳章、李有斌、周经权、百城公司人员
  负责区域:法治公园、骆越公园、丽江广场、丽江幼儿园小游园、丽江广场小游园(东、西、北)、西塘小游园、连城路西侧小游园、江州区人民会堂绿地、博物馆和文化艺术中心绿地、文化广场及周边小区路、体育馆周边绿地、友谊立交桥周边、城西大道、经一路、滨江路、丽广路、屹立路、凯旋路、律安路、福源路、博学路、建设路(北大附中至滨江路)、台村周边道路、卜弄新园道路、象郡御品北面绿地、龙峡山西段延长线、环城西路、连城路、园博大道、城南小学北绿地、骆越大道西段、金鸡路西段、飞凤路西段、阳光名邸南面小区路、天湖大酒店周边道路及绿地、东盟大道中侧分带、平阳路、明仕大道绿化灌木、沿山路西段绿化灌木、幼儿师专前绿化、卜寨工业区周边绿化、崇善大道绿化。
  应急二组
  小 组 长:黄益波
  组 员:农滨洪、苏元伟、韦三昌、名洲公司人员
  负责区域:龙腾湖公园、九牛爬坡广场、行政中心广场、火车站广场绿地、江北公园、图书馆绿地、环江东路小游园、江州区服务中心、天湖广场节点、崇左南高速路口南、西、北及公司节点、江南路及街旁绿地、丽江路、新民路、城西路、新华路及街旁绿地、建设路及街旁绿地、太平路及街旁绿地、沿山路、崇左高中旁绿地、友谊大道、立交桥(立交桥到粮仓段)、龙峡山路、环龙路、德天路、连城路、石景林路、骆越大道、丽川路、花山路、山秀路、东源名城北面小区路、环山路、新城路西段、自然资源局节点、友谊宾馆节点、国税局节点、江州区政府后门支路、建设路支路(中医院旁)、二四三台支路、五龙支路、丽江路支路(金柜山对面)、江南路支路、龙峡山路东段灌木。
  应急三组
  小 组 长:李浩平
  组 员:黄世奎、丁大信、韦少东、岭南公司人员
  负责区域:金龙湖公园、医院北小游园、奇石园、西大附中南绿地、竹园、木棉园、龙腾东湖公园、金鸡山森林公园、佛子岭森林公园、花山路(南、北段)、新城路东段、环城路东段、骆越大道东段、金鸡路东段、飞凤路东段、兰怀山路、市场东、南、北路、自然资源局东小区路、南方电网东小区路、交警支队北小区路、生态局北小区路、规划馆与竹园间支路、金龙大道、重一路、北纬二路、石景林路东段、龙胤大厦前绿地、佛子路(行道树)、城南三路。
  应急四组
  小 组 长:宋华文
  组 员:杜光鑫、刘晓静、刘钏钏、园博园管理中心全体人员
  负责区域:崇左园博园
  2.3 突发事件报告电话:7837896、7965612

  3.1 监测
  按照应对恶劣天气、防治植物病虫害计划要求,做好监测和预防工作。要突出加强中心区行道树、大树的安全管理以及公园的安全运行和园林气象灾害监测;结合天气预报做好台风、暴雨、高温等天气的监测工作;要在经常性监测、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集中监测、检查;要健全病虫害防治网络,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公园等公共场所要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和安全防范措施,超前做好监测、检查和预防工作。
  3.2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
  (1)Ⅳ级(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48小时内将有台风(热带风暴级)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Ⅲ级(黄色)预警
  预计未来48小时内将有台风(强热带风暴级)影响我市或台风中心经过崇左市辖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Ⅱ级(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48小时内有台风影响我市或台风中心经过崇左市辖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Ⅰ级(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或超强台风影响我市或台风中心经过崇左市辖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3 预警的响应
  3.3.1 当接到红色或橙色预警信号后,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立即投入抢险工作,各应急小组对负责区域内的绿化植物、园林设施、游乐健身设施等进行全面巡视、加固和值守。同时,按照《崇左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崇政办发〔2020〕7 号附件 7)做好相关工作。
  3.3.2 当接到黄色预警信号后,在蓝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各应急小组要立即奔赴工作岗位,参加应急抢险,启动本预案,开启全部应急通讯网络,组织全部工程抢险车和高枝剪、吊车、大型运输车辆等准备应急抢险,抢险工具、器材、物资、防护用具等要立即装车。
  3.3.3 当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各应急小组要立即奔赴工作岗位,进入应急抢险戒备状态,立即启动涉及相关工作的园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启全部应急通讯网络系统,组织工程抢险车和高枝剪、吊车等处于应急抢险戒备状态,抢险工具、器材、物资、防护用具要准备到位,随时准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立即停止城市公园、绿地游乐设施、健身设施等的运营和使用,安全疏散游客。

  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均有权报告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
  4.1 报告责任单位和报告责任人
  4.1.1 报告责任单位。
  (1)园林管理科、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执行绿化养护管理作业的专业管养单位。
  4.2 报告形式
  管养单位要正常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发现问题时应分析事件性质及事态对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影响程度,组织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迅速向相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汇报。
  4.2.1 主要内容
  (1)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涉及的人员、财产和事件分类、分级等情况。
  (2) 应急报告情况。包括接报时间、初次报告时间和阶段报告等情况。
  (3) 应急处置情况。包括预案启动的时间、数量、名称等情况,开展应急处置的领导、部门、人员和设备、接报和到场时间、领导的指示、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态影响的范围、控制和发展情况。
  (4) 善后处理情况。包括死者抚恤、伤者救治、受灾人员安置等情况,受损财物的赔偿补偿、恢复重建等情况,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置、处理和相应的措施等情况。
  4.3 报告程序
  4.3.1 各类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管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区立即迅速报告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迅速报告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应在1小时内上报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信息进行研究,将分析的结果和建议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根据片区分配到各应急小组负责跟踪落实。
  4.3.2 发现动物、植物疫情,应立即向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交其诊断处理。

  5.1 应急处理的原则
  发生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时,要遵循事件(天气、疫情等)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安全措施。
  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5.2 基本应急处理
  (1) 当确认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管养单位要立即启动本预案立即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迅速报告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并视情况选择报警或通知相关部门。各应急小组要赶赴现场进行指挥,迅速组织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援工作。
  (2)应急小组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做好交通保障,进行人员疏散,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 应急小组应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请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市应急局报告, 由市应急局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5.3 树木倒伏与园林植物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 接到人员举报或者管养单位发现树木倒伏、占压道路、砸压建筑物与电力线路等险情时,要立即按照职责,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上报,进行抢险和排险,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5.3.1 树木倒伏占压道路或砸压建筑物应急处理。
  应急小组、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根据事件需要立即通知公安、交管、应急等相关部门派员参加救援。要立即组织人员携带抢险工具与车辆迅速奔赴现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抢险区域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如树木倒伏发生伤害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取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与分析,排除险情,做好倒伏树木的处理与加固,落实安全措施。
  5.3.2 树木倒伏砸压电力线路应急处理。 应急小组、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迅速通知电力部门,配合电力部门启动电力应急预案。
  5.3.3 绿化植物发生火灾应急处理。应急小组、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迅速向119和110报警立即组织抢险人员携带抢险工具、灭火器材和车辆, 奔赴火灾事故现场配合消防部门抢险。在现场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和交通管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的扑救,对火灾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的调查分析,落实安全措施。
  5.4 台风及暴雨的应急处理
  5.4.1 台风及暴雨预警后
  (1)台风或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城市公园要立刻起动本预案。
  (2)在台风或暴雨黄色、橙色及红色预警信号后,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立即疏散游客至清场,至危险解除并经检查过后方可再度开园。
  (3)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在公园主次入口醒目位置贴出台风预警告示,在台风或暴雨黄色、橙色及红色预警信号后警示游客公园台风或暴雨期间关园,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警示游客游园要注意安全。
  (4)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做好公园内植物绿化、园林设施的检查工作,修剪危枝,加固有倒伏危险的树木、构件易断的园林设施。
  (5)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做好排水口周边的清理工作,及时清扫堆积的垃圾和枝叶,防止台风或暴雨来袭时雨量过大而导致水浸。
  (6)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巡查时应佩戴头盔。
  5.4.2 台风及暴雨期间
  (1)各城市公园应通过循环广播及巡查方式,迅速疏散游客。雷雨期间,应警示游客不要在空旷地活动,不要在大树下或山坡上孤立的小屋、工棚、凉亭内避雨,不要使用手机。
  (2)开放公园内所有的安全庇护场所,让来不及离开公园的游客到庇护场所躲避。
  (3)应急小组要集中候命,随时准备抢修。
  5.4.3 台风及暴雨后
  (1)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要对各城市公园内植物绿化、园林设施进行检查,排除倒伏倒塌隐患。
  (2)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及时清理现场,对于台风或暴雨导致的水浸、树木倒伏等要及时进行抢修,将损失降到最低。
  (3)及时上报损失情况。
  5.5 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理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要按照安全法规的要求超前落实防挤、踩、踏事故的安全措施。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通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必须齐全有效。发现人员拥挤要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疏散人员。疏导无效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请求警力支援。公园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必须配备足够的警力和安全疏导人员。人员设岗要分区划片、定人定责、携带通讯器材,加强巡视和疏导,随时控制好客流量,防止发生拥挤。
  5.5.1 在公园等园林公共场所举办夜间大型活动时,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应当通知主办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法规的要求,提前落实安全措施。事故应急照明、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消防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必须有效、到位。
  5.5.2 公园等园林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应当通知主办单位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与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备案。各类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应不断补充、完善。
  5.5.3 发生游客受伤、突发病症时,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要组织人员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做好取证。要在做好救护、抢救的同时,立即与医院、公安机关联系,及时采取救护措施。
  5.5.4 应急小组在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要做好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遇到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组织救护人员及时到位,确保游客人身、财产的安全。
  5.5.5 重要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安全保卫巡查,公园等园林公共场所内禁止车辆通行,提前落实防止车辆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活动举办单位要安排专用救护车辆,设置医生值班,配备简单急救药品。
  5.6 建构筑物、游乐健身设施、水体事故应急处理
  5.6.1 游乐健身设施一旦发生故障或事故,建构筑物突发裂缝、倾斜或坍塌的,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要立即采取行动疏散人员,积极组织自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应急小组应立即到现场指挥抢险。
  5.6.2 城市公园水体周边突发栏杆断裂、亲水平台、景观桥等突发裂缝、倾斜或坍塌的,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要立即采取行动疏散人员,积极组织自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应急小组应立即到现场指挥抢险。发现游客戏水、游泳、钓鱼的,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要立即劝阻,劝阻无效的,报告执法局或公安局。
  5.6.3 发生溺水事件时,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迅速向120和110进行报案,同时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救援,近岸处利用救生杆和救生绳对溺水者进行救援,远岸处将可用的救生器材(救生圈、救生衣)等抛给溺水者。应急小组应立即到现场指挥抢险,做好现场维护工作,配合医生进行现场救护。同时,按照《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崇政办函〔2021〕17号)做好相关工作。
  5.6.4 发生游客受伤、突发病症时,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要组织人员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做好取证。要在做好救护、抢救的同时,立即与医院、公安机关联系,及时采取救护措施。
  5.7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
  接到人员举报或者由公园管理人员(管养单位)发现治安事件时,要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并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

  6.1 应急保障的原则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园林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6.2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加强应急小组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园林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举报监督。
  6.3 宣传与培训
  6.3.1 日常宣传教育。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原则,通过刊物、宣传画、安全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规定,积极向职工宣传各种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和技能,向职工、游客公布发生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的应急预案内容及报警电话。
  6.3.2 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要纳入管养单位培训内容,各有关单位举办的培训班,要开设相应的课程,确定考核标准,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及施救组织技能和防护意识。

  定期进行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实战演练,检查应急反应、协调配合、现场处置能力。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8.1 名词术语和缩略语的定义和说明
  预案分级标准。本预案中涉及未明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