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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5748185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


峨政办发〔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上级直管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河池市“关爱农民工、就业全保障"新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函〔2022〕1号)精神,为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切实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申报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不含出租车)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16-60岁的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年度内一人只能补助一次,已享受过2022年“点对点"免费乘车活动的人员不能享受该项补助。


  二、申请补助的时间段


  第一次申请补贴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5日;第二次申请补贴时间: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30日。


  三、补助标准及来源


  (一)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800元/人·年。


  (二)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600元/人·年。


  (三)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四、申请流程


  (一)发放流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由本人填报《天峨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及《天峨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确认表》(附件3),帮扶干部协助本人收集材料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附件2)后统一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报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二)申请补助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峨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工单位的务工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协议)(提供上述四项中一项即可);


  4.外出务工的实名制车票或《天峨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确认表》(附件3);


  5.本人广西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账号或中国农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早安排、早部署,组织帮扶干部做好跨省就业交通补助的政策宣传。要求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时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留好车票、收集好申请补助的材料。确保符合条件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都能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人社局与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局各司其职,协调合作,县人社局负责一次性交通补助材料的收集、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县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局负责人员身份的审核把关。


  (三)加强材料报送。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于每月底前报送一次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材料至天峨县就业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汇总表,邮箱:texjyzx@163.com。


  (四)加强信息沟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不解之处请与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六排镇:黄恒俊13597084830


  八腊乡、纳直乡:牙候乐18177874429


  向阳镇、下老乡:罗梅花13877869200


  坡结乡、三堡乡:王光喜13687781830


  更新乡、岜暮乡:黄艳收17377034765


  附件:1.天峨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天峨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花名册


  3.天峨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确认表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峨政办发〔2022〕7号).doc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