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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4392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钦交发〔2021〕53号)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桂交便函〔2021〕83号)和《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钦安委办〔2021〕21号)要求,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及全区近期接连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频发势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管理部门方面
  1. 汛期、暑期、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安全防范措施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部署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9项重点、6项难点”专项治理情况。
  3. 强监管严执法情况。重点检查组织开展暗查暗访、曝光突出问题、通报典型执法案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二)行业企业方面
  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项目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履行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今年以来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 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方面
  1. 危险化学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燃气行业)运输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2.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全面排查工程地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技术交底和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汛期雨季施工现场作业、生活驻地设置等情况。重点检查大型构件水上出运和安装满足安全要求情况。
  3. 道路交通。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涉路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公路生命防护工程推进情况;重点检查“两客一危”、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等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4. 水路运输。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安全条件不具备等违法行为。
  5.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客运站、公交场站、客流集散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踩踏、安检措施情况;
  6. 铁路交通。重点检查督促协调铁路部门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高铁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打击整治高铁桥下违规办市场、开工厂、停放危险品运输车辆,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违法弃土、堆放垃圾等安全环境隐患情况。
  7. 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对货运装载源头进行全面排查,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会同公安部门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严格执行联合驻站及流动联合执法制度,以固定站点为依托,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流动联合执法,采取有效的联合整治措施,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等情况。
  8. 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9. 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活动情况。
  四、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即日起至9月底,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和辖区政府综合督查相结合,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三)各单位要建立大检查大排查发现问题曝光和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定期曝光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各部门开展的典型执法案例特别是涉及危险作业罪典型执法案例,以案说法,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各单位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至少集中曝光通报两批(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领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我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各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推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自查自改。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及时总结报告。请各单位7月27日、8月27日前将阶段性情况,10月8日前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我局。联系人:潘健、吴权津,联系电话:2188318、2103768,邮箱:zhkbw@163.com。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