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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809922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17〕190号)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

  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17〕190号)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办发〔2014〕5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南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南编〔2016〕33号),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组织和实施部门

  成立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局应急办统筹,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具体实施。

  二、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社会,深入开展“七进"活动,以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事件为目标,以提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和局属单位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邀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结合年度应急培训进行)。(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在办公大楼宣传栏、橱窗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大厅LED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在“南宁环保"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网站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各环保分局)

  (三)组织开展应对演练。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组织一次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或本系统内部消防安全演练。(局应急办、局办公室,市环境应急中心)

  (四)组织开展工作保障。各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顺利展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为加强对环保系统“进机关"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结合业务工作会议、培训、检查等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融入业务管理之中,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认真落实“进机关"活动任务,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确保“进机关"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方案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目标任务落实。

  五、报送及材料汇总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局属各相关单位于每年11月19日前分别将本年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情况的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视频、照片等资料报送局应急办电子邮箱:nnhjyj@163.com。

  联系人:黄海保联系电话:530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