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1727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公布年份:2018.04.11
- 实施日期:2018.04.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3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