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贵港市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性重组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贵港市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性重组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发〔20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平陆运河贵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贵港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贵港市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性重组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贵港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贵港市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性重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我市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贵港市市属集团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及相关企业实际情况,决定对贵港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交投集团")和贵港市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机场建设集团")进行战略性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市委“12344"工作思路,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同类"原则,推进市交投集团与市机场建设集团战略性重组,提高资源配置和管理效率,统筹推进和加快交通物流及机场项目建设,提升国有资本对全市交通事业发展的贡献和支撑力度。
二、重组方式
(一)将市机场建设集团国有产权整体(包括人财物)无偿划转市交投集团,作为其重要子公司进行管理。
(二)市交投集团、市机场建设集团现有班子成员,由市委统筹安排。
三、公司性质
(一)公司性质。
市交投集团是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有企业。
(二)注册资本。
市交投集团暂保持注册资本金 5 亿元。今后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可通过整合原有企业资本公积、实物资产和市财政统筹资金注入等方式增加资本金。
四、主责主业和经营范围
(一)公司主责(功能定位)。
将市交投集团定位为“建筑、交通、物流、商贸投资运营商",主要负责发展建筑业,重点推进交通运输、港口码头与物流、商贸以及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不断完善城市和交通发展功能。
(二)公司主业(主营业务)。
1.建筑工程及相关配套业务服务(含土砂石等矿产资源等配套业务的开发经营)。
2.交通及相关产业投资(包括航空交通设施、航空产业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管理,加油加气站投资建设及经营等)。
3.商贸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业务(含国内外贸易)。
4.房地产业(房地产与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相关配套服务)。
5.能源与资源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主要是利用自有资源开展的能源板块和围绕废旧资源开展的循环利用产业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
(三)经营范围。
由市交投集团依据主责主业拟定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并纳入公司章程报市国资委审定。
五、组织架构
(一)法人治理结构。
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按“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市交投集团公司治理机制。
1.党委和纪委。
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5 至 9 人,其中党委书记 1 名(由董事长担任),设党委副书记 1 名(由总经理担任);按规定设立纪委,设纪委书记 1 名。
2.股东会。
市交投集团股东会按规定行使职权,市国资委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但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配利润,由市国资委依法审定,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
3.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由 7 人组成,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副董事长 1 名,由作为党委副书记的总经理担任;设外部董事 4 名,其中专职外部董事 1 名,兼职外部董事 3 名(1 名为总会计师兼任外部董事);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董事担任。
4.经理层。
经理层成员 3 至 6 人,设总经理 1 名,由副董事长兼任;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可按“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规定进行配备配任;设总会计师 1 名(兼任外部董事);可设总工程师 1 名。
5.监事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市交投集团不设监事会,由董事组成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依法对企业财务、生产经营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责。
(二)集团内设机构。
1.职能部门设置。
市交投集团按照“权责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办公室及业务部门原则上不超 8 个)。公司党的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2.子公司的设置和管理。
(1)由市交投集团根据集团主责主业,围绕“突出实业、聚焦主业、做精一业"的目标,对子公司进行专业化整合,包括清算注销、兼并重组、层级调整。具体由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
(2)市交投集团应积极推动所持股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股东表决、委派董事和监事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协调和引导持股企业发展,实现有关战略意图。
(三)企业群团组织。
依法成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规定设置。
六、管理体制与考核
(一)市交投集团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市交投集团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和任免,管理考核按照《贵港市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贵办发〔2021〕8 号)执行。重要子公司机场建设集团班子由市交投集团管理和任免。根据工作需要,机场建设集团董事长(企业法定代表人、党组织负责人)可由市交投集团委派 1 名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兼任,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审批后由企业报告市国资委党委);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市交投集团直接任命一名中层正职担任。
(三)市交投集团各法人治理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市交投集团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权。
(四)市交投集团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有关制度,并按国资监管等有关规定报市国资委备案。
(五)市交投集团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按市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党群组织负责人任期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企业党组织按市委及市国资委党委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职工接收安置
(一)本次战略重组不实行人员减员分流,市机场建设集团职工按照“人随划转企业走"“人随资产走"的原则进行安置。
(二)市交投集团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编"的原则,统筹做好人员优化安排工作,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择优上岗。
八、债权债务处理
战略重组后,市交投集团、市机场建设集团原有的债权债务,依法分别由市交投集团、重要子公司机场建设集团享有或承担,债权享有和债务偿还责任主体按原渠道不变。
九、实施步骤
按照“边重组、边完善、边改革、边发展"的思路,推进战略性重组工作。
(一)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战略性重组方案。
(二)市委、市人民政府按人事管理权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程序委派或任命市交投集团班子成员。
(三)市国资委组织修订市交投集团章程,完成注册变更登记工作。
(四)集团层面完成战略性重组后,由市交投集团结合主责主业及改革发展需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和内部组织架构,对集团业务板块、股权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包括业务部门、子公司优化压减等)。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和推进市交投集团与市机场建设集团战略性重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形成合力,高效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操作,确保稳定。
涉及整合重组的相关企业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措施妥善化解债务、法律等各类风险,企业领导班子要讲政治、顾大局,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本企业整合重组过渡期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包括融资化债、项目建设等),干部职工队伍稳定,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抓好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发挥集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保障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把党的建设总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在公司法人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制度,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