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阳住建通〔2022〕7号
- 公布年份:2022.03.27
- 实施日期:2022.03.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住建通〔2022〕7号
局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阳防指办〔2022〕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防汛抗旱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请严格执行。
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7日
百色市田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干旱灾害、洪汛灾害及因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在建施工工地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区委、区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和抢险措施,完善应对响应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体系
为做好我区住建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住建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黄 两 区住建局局长(总指挥长)
副组长:陆交领 区住建局副局长(副指挥长)
韦 慧 区住建局副局长
黄国柳 区住建局副局长
黄金清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黄月芬 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黄 文 区住建局建管股股长
梁 浩 区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劳拥标 区住建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农 忠 区住建局村镇股股长
韦志达 区住建局城建股股长
苏红惠 区住建局计财股股长
黄作华 区住建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黄 冠 区住建局消防管理中心副主任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防汛抢险日常事务,由陆交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建管股。
(二)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住建系统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组织实施住建系统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启动、终止应急预案,协调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参与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汇总防汛抗旱信息和抢险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防汛抗旱相关情况。
(三)各股室及项目部工作职责
1.局办公室:负责安排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做好上传下达、信息报送、应急人员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
2.建管股:负责组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向企业传达预警预报信息;督促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安全排查,重点是对房屋结构安全和周边围墙、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在汛期期间要随时检查,遇到险情及时处置和上报,根据灾害发生的情况及时组织协调人员、物资、工具进行抢险。
3.计财股:负责统筹安排防灾、救灾资金。
4.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因抗洪抢险需要拆除或损毁的建筑物、构建物和其他设施的赔偿协调工作。
5.质量安全管理站:督促和指导各项目建立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救援组织方案;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检查施工现场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特别要加大对工地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大模板及处于低洼地段建筑等危险源的检查力度,并配合指导建筑工地的防汛工作。
6.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应急预案,建立本项目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救援组织方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遇到险情及时处置和上报,根据灾害发生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物资、工具进行抢险,并配合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灾情、险情统计
1.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灾情以及因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2.根据需要,灾情结束后,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上报险情、灾情信息,确定统一的上报数据。
(二)灾情险情报告
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按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把所掌握的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2)确认因雨水、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3)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隔2小时应不少于1次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五、处置程序
(一)发生险情时抢险应急反应
当暴雨持续发生导致洪水猛涨时,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汛情、灾情;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防洪应急工作,视灾情轻重,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抗灾抢险
1.灾情发生后,各股室、二层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立即投入运作,安排相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2.灾情、险情解除后,做好因灾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后绪处理工作,对发生灾情的原因和抢险救灾的全过程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部工作完成后,将总结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
六、保障措施
(一)值班与通讯联络
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保持通信畅通。
(二)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要按有关标准足额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并加强对物资、器材动态管理,确保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得到及时的补充和更新。
(三)通讯联络方式
住建局值班电话:0776-3212398
七、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把防汛抗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到领导有力、预案明确、准备充分、救灾及时,确保建筑工地汛期安全。
(二)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汛期、旱期值班值守、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和应急响应制度。出现灾情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第一时间组织撤离人员,确保及时掌握、及时处置灾情。对出现重大迟漏报情况或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与预报信息,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
八、其他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