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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苍梧六堡广西安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692993 

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苍梧六堡广西安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苍政办发〔2024〕25号




六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4年4月4日19时50分许,在六堡镇首溪村广西苍昭高速项目第一项目经理部二分部K20+400基路基段涵洞施工点,发生一起挖掘机在回转过程中配重部件撞倒一名现场施工人员并跌落涵道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成立苍梧六堡广西安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此事故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东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栋伟县应急局局长


  岑火顺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聂锦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罗仕洋县人社局副局长


  邱光耀县交通局副局长


  黄麟锦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洁春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建辉六堡镇政府副镇长


  谢运锋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长


  唐竹清县应急局事故调查与统计股负责人


  潘启建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副大队长


  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快查明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