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十八批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航线及备案船舶名单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905874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发文字号:桂交水运函〔2021〕724号
- 公布年份:2021.12.31
- 实施日期:2021.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十八批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航线及备案船舶名单的通知
(桂交水运函〔2021〕724号)
南宁、梧州、贵港、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促进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运输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桂交水运发〔2014〕8号),现将具备优先过闸资格的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航线船舶(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会同船闸运行部门认真做好核定工作,公告备案船舶发班证明(海事出港签证信息)与船舶船期表、始发港、目的港等要素须一致才可享受优先过闸。
附件:第十八批优先过闸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航线及备案船舶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