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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灵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610797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灵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远强等五位代表:

  你们在灵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烟墩镇丹霞地貌景观二级公路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现就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及建设烟墩镇丹霞地貌景观二级公路,沿线控制点为长麓、景区、邓塘、六加、西埇及勒菜,全长约13.71。

  我局目前正在开展G359浦北至灵山沙坪一级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等规划前期工作,为解决烟霞山景区公路畅通的问题,该项目设置一个新建二级公路支线工程,全长约2.5公里,由规划的一级公路接入景区,沿线控制点为企山冲、景区。支线工程属于国道公路项目改建工程支线,目前暂列入用地预审范围办理项目选址工作。根据县自然资源局2020-2035国土空间调规的要求,目前我局已将该项目的用地红线提交规划部门进行国土空间布局,进行基本农田划补调整。

  建议中提及的路线走向,基本为新建路线,《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目前可以受理用地预审的公路项目为:“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此外,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项目纳入受理范围:(1)省级高速公路。(2)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由此,建议项目不在用地预审受理的项目范围内,目前暂无法办理用地预审等国家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各项前期工作。

  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全力推动G359浦北至灵山沙坪一级公路项目的规划建设,如项目支线工程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发改委批准实施,将与主线工程一起同步建设,以解决景区公路的畅通问题。

  对于建议提及的项目路段,我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发改及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将适时开展建议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

  感谢代表们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