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773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交通发〔2021〕12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切实做好2021年“路政宣传月”的相关工作,我局制定了《来宾市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路政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2021年5月18日
来宾市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服务政策宣传,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21〕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办法规〔2021〕1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活动主题
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等重点工作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富有时代感和生命力的宣传活动,以担当促作为,以公开促规范,以服务得民心,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路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护100周年。 活动内容
(一)坚持政策法规宣传,弘扬法治新理念。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党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解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好差评”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267号)等,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统筹发展与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重点工作宣传,构建共治新格局。结合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工作,强化对工作成果、举报途径、投诉反馈等宣传,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等群体的参与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沿着高速看中国”等活动,展示公路发展历程,弘扬公路路政文化,不断扩大受众群体,展现各地工作特色,树立行业服务品牌。
(三)坚持先进典型引领,塑造行业新形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重点选树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发挥关键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做好先进典型报道,展示路政工作成效,提升公路行业形象,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坚持服务为民理念,满足群众新期待。做好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业务事项、办理流程、权责清单;坚持创新引领,通过提升路政信息化建设水平,宣传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涉评施工许可等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面了解群众诉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转变重管理轻服务观念,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路政工作转型发展。 活动方式
(一)开展“学党史树典型”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梳理挖掘本地区公路史、路政史,深度挖掘在路政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重点选树一批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的“公路卫士”,甘于奉献、爱路护路的“护路英雄”,热情服务、群众公认的“服务标兵”。继续利用好线上线下阵地,开展好“进企业、进校园、进场站”等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时效性,依托微信群、朋友圈、APP等路平台,有针对性地推送路政宣传作品。用平实微观的视角、通俗贴心的语言,集中展示先进典型的工作细节和动人事迹,用心讲好路政故事,引导沿线群众、从业人员、中小学生深入了解典型,大力营造学习历新、争做典型、凝聚共识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沿着公路讲路政”活动。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载体,创建“沿着公路讲路政”等话题,制作并上传短视频、微电影、小动漫等作品,系列讲述路政工作怎么干、公路怎么护、桥梁隧道怎么查、遇到险情怎么办,通过生动鲜活、互动体验的方式,让公众更加直观地认识了解公路,进而激发爱路护路热情。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治执法支队优选至少1篇小文章或1部短视频、微电影等作品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将择优报送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开展“爱路”主题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声势浩大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邀请协会、媒体、专家、企业、机关、院校、社会团体等参与,开展论坛宣超、展板解读、座谈交流,集中展示公路历史、先进典型、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继续开展上门走访、结对服务等活动,加强与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场涉、中小学校等沟通交流,宣贯政策和法规,路述公路发展史,了解困难和需求,针对性地提升服务。
(四)巩固“网络直播”工作成果。在总结去年“网络直播”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发挥先进典型作用,优化史视频创作团队,完善自媒体平台,开展“路政员的一天”、“站政员的一天”、“审批员的一天”、“大件运输讲送”等主题直播活动,充分展示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等工作的点滴细节,让公众深入了解一线工作过程,对路政工作进行“大体检”,对路政服务开展“好差讲”,构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桥梁,培育公路路政文化品牌和“形象代言人”。
(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本地区路政管理、执法、服务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和处置,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随意查扣车辆等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将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服务不优等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建立台账清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要求,深入扎实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揪心事。因地制宜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在货车司机之家、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站点、短务大厅等场所,为货车司机提供加水、如厕、充电、休息等基本服务,加大对货车司机的关爱力度,改善货运行业从业环境,切实提升路政服务水平。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计划筹备阶段(2021年5月18日前)。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细化宣传任务和工作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19日至6月14日)。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及时将已发布的宣传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交通运输局,优秀作品将选送至自护治交通运输厅政务平台宣传展示。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要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健全路政宣传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保障宣传经费,配备宣传人员,合理安排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组织辖区内交通运输部门及直属的公路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重点从政评施工、超限检测站定点执法、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面开展宣传工作。
(二)加强宣传指导。要加强宣传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提升主动发声的勇气和正面宣传的能力。要鼓励系统上下、行业内外积极参与路政宣传工作,定期开展优秀宣传作品区选活动,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宣传热情。将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纳入路政管理工作考核,奖优罚劣,强化引导。
(三)加强模式创新。要充分发挥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总结评估。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专题活动的经验做法,为今后运用新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奠定基础,健全路政宣传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为推进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路政宣传工作联系人名单发送至市交通运输局电子邮箱(lbjtzfaq@163.com)。
附件:
路政宣传工作联络人名单
分工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负责人 | ||||
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