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通〔20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直线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4月1日
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
双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推动浦北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转变,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如何降低风险隐患"的实际需求,侧重开展隐患点和风险点的简易治理,探索科技创新方法和管理创新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动全民防灾,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精细划分风险区,建立风险防控一张图;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动态更新;建立“三卡三清单";制作隐患点和风险区信息公示牌。
(二)落实四级双控责任体系一张网。成立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以“县级责任人—镇(街道)责任人—行政村责任人—网格员"(风险区联保员、隐患点监测员)为架构的基层四级群测群防体系。
(三)试行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做到风险源头管控多样化、风险监测预警精细化、风险管控服务智慧化、技术支撑服务基层化、防控常态化、规避与消减分类化等“六化"措施。
二、组织保障
成立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燕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刘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世雄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黄燕堂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先云县人武部副部长
梁一铭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宣文杰武警浦北中队指导员
黄程高县督查考评办副主任
杨雄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贤业县工信局副局长
何波县教育局副局长
农恒参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庆丰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庆强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哲华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吴永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宁磊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伟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梁君铭县商务局副局长
龙运翔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
梁宗德县卫健局副局长
陈能庆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树琛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位功县林业局副局长
韦子尧浦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席佳佳浦北供电局总经理
杨品兴县气象局副局长
谭焕升浦北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张林园中国电信浦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余先弘中国移动浦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林熙广西广电网络浦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昌海县中心水文站站长
韦立佐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各镇分管副镇长(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县自然资源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村庄、城镇、旅游景区、工矿企业、临时工棚、山区种养场等场所开展地质灾害检查、巡查、排查,建立“隐患点+风险区"三卡三清单;配合县住建局出台我县切坡建房管控实施方案。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抓好汛期各项防汛工作要求,落实防汛“叫应"工作机制。加强矿山开采生产安全隐患和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各企业落实监测人员、值班人员,对露采矿山高陡开采边坡进行监测排查,保证生产安全。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加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
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联合监测、预报,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作出评估,为县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县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发布;加强与县自然资源部门联动,及时通报共享短临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
县教育局:加强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山边山坡的学校(含幼儿园)排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公共活动场所的地质灾害隐患,对受地质灾害或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切实抓好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
县住建局: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各建设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排查,特别注重对各类重大工程施工场所的排查,落实好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发现险情、灾情应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并督促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保障项目和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出台我县切坡建房管控实施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交通干线、铁路沿线,特别是隧道、危险路桥、地质复杂路段的排查,在危险区段设立警示牌,落实好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对存在地质灾害危险(隐患)路段,应及时处置,确保交通畅通。
县水利局: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下游人口密集水库、水电站、水利工程设施等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做好监测预警,对存在或出现地质灾害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农村的全生命周期的地质灾害管理,包括从调查确认、监测预警、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到销号等防灾减灾工作全过程管理,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县住建局出台我县切坡建房管控办法。
县林业局:负责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防止因森林资源开发引发地质灾害;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工作,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灾能力;负责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涉及林地使用的保障。
县文广体旅局:加强对公园、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在危险区段设立警示牌,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及时组织游客撤离,在排除灾害隐患前不得对外开放。
县财政局: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要求,按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镇级双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双控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所辖村委(社区)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责任制度,督促行政村(社区)开展隐患点、高中风险区日常宏观观测、监测,开展年度三查及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镇(街道)试点工作年度总结。
三、工作部署
(一)精细划分风险区,建立风险防控区一张图。聚焦“风险隐患在哪里"的关键问题,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1:50000)》等技术成果,结合全县切坡建房情况,重新核实后在无人机正射影像或遥感影像上进行精细划分自然村屯级(含旅游景区、道路、工矿企业、临时工棚、山区种养场等)风险防控区,根据划定的风险防控区范围及风险级别,结合潜在受威胁住户信息,制作自然村屯级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一张图,制定风险防控区预警管控方案,明确在各风险预警等级下各级别风险区潜在受威胁人员的响应措施。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4月1日前)
(二)开展“隐患点+风险区"信息更新
1.建立“三卡三清单"。逐一核实、更新县域地质灾害隐患点“两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信息;建立极高、高、中风险区“一卡三清单"(《地质灾害风险区转移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风险区转移避险人员清单》、《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清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4月1日前)
2.建立风险区“一区一码"和告示牌。采用二维码技术按照“一区一码"对地质灾害风险区信息进行赋码,集成显示风险区基本信息、防灾责任人和网格员信息等内容。每个风险管控区制作安装风险区信息告示牌。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6月1日前)
3.更新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数据库。根据隐患点、风险区“三卡三清单"核实情况,在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更新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数据。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4年4月1日前)
(三)落实四级双控责任体系一张网
逐级建立完善县、镇(街道)、村委(社区)、自然屯(组)四级双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四级防灾减灾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4月1日前)
一级网格单元: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级责任人,统一领导,统筹全县风险双控管理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二级网格单元:由各镇(街道)分管副镇长(副主任)担任镇级责任人,成立镇级双控管理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双控试点管理工作,督促行政村(社区)开展隐患点、高中风险区日常宏观观测、监测,开展年度三查及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镇(街道)试点工作年度总结。
三级网格单元:由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行政村级责任人,负责落实自然村(组)隐患点网格员,在高中风险区内受威胁人口集中区设置风险区联保员,设立村级监测组,参与宏观巡查和日常监测,及时报告危险情况,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自救、互救工作,配合镇(街道)完成试点工作年度总结。
四级网格单元:风险区联保员进行日常宏观巡查监测,隐患点网格员对本村网格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宏观监测,网格员联保员收到地质灾害和降雨预报预警信息后,落实“叫应"措施,负责及时通知提醒周围受威胁群众注意避让,协助上级组织撤离安置群众等。
(四)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六化"措施
1.地质灾害源头管控规范化
(1)从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以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风险分区为基础,以村屯为单元划定风险管控范围,提出避灾、容灾的国土空间防灾安全布局策略,合理布局防灾空间和防灾设施。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要求;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和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加强源头管控,杜绝因农村切坡建房、工程建设项目而新增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体旅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3)规范地质灾害风险区内用地审批
从村庄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审批、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加强风险区内新建房屋选址引导,提前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规范切坡建房的技术要求
严格农村切坡建房监管,加强对切坡建房的技术指导,结合我县的现实需求,研究制订农村山区切坡建房技术要求的管控办法,以督促切坡建房责任人对切坡形成的边坡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因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前)
(5)加强对新建工程项目批后监管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新建设的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管。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掌上服务智慧化
多渠道大力推广使用“地质灾害防治"APP,教会群众用APP学习防灾知识、查询附近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及责任人监测人,通过简易操作直报灾情险情,实现全民防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4月30日前)
3.地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精细化
(1)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建设完善县级地灾风险预警系统,汛期(4月~9月)和其它重点时段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根据气象部门短临强降雨预报,针对性加强地质灾害短临预警工作,提高极端天气下高、中风险区地质灾害预警频次和精度。
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预警预报天数183天,非汛期出现紧急情况应启动预警预报。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气象局、水利局。(完成时限:2024年4月~12月)
(2)“隐患点+风险区"监测
①群测群防。全面落实隐患点监测员、风险区联保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定期进行全面或固定路线巡查观测,观察可能出现的各种宏观现象,及时上报并记录宏观观测结果。
②专业监测。采用GNSS、裂缝计、倾角计、雨量计等专业监测设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地表变形、环境因素指标进行自动化监测。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3)地质灾害自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
在极高、高、中风险区内加密部署雨量站点自动监测设备,全县新增安装15处雨量计等监测设备。根据自动监测设备开展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时间为全年,在广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对专业监测设备进行线上监测,接到预警信息及时向各级防灾责任人、受威胁户主等发送警示、提示信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气象局、水利局。(完成时限:2024年4月~9月)
4.地质灾害技术支撑服务基层化
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支撑单位汛期驻县包镇。在汛期期间根据降雨情况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专业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及时派出专业队伍驻县值守,配合协助县、镇(街道)做好动态巡查、专业指导、应急处置、监测预警、宣传培训演练等技术服务工作,有效提升县、镇、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4月~12月)
5.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防控常态化
(1)加强宣传培训及演练
通过现场教学、微信公众号、流媒体、宣传册等多种手段,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演练普及工作。对县、镇(街道)、村委、自然屯(组)四级双控网格管理人员,重点对网格员(隐患点监测员、风险区责任人、联保员)和高、中风险区内群众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委托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协助开展17次集中专业知识培训,17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控区正式演练。所有隐患点和极高风险区均开展1次微演练,高风险区选取威胁人口较多的5%开展微演练,如隐患点位于高或极高风险区,则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微演练合并开展。
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要求,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开展“隐患点+风险区"日常“三查"工作
对“隐患点+风险区"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3)隐患点认定、核销工作
每年开展一次认定核销工作。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定,对风险降低或已不存在的隐患点进行核销动态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强化“叫应"机制
落实自治区防汛“叫应"到户到人的“六条"措施要求,加强汛期值班值守,收到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推动基层落实“叫应"责任和“凡橙必预"“凡红必应"到户到人等要求。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及时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及时报送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4年4月~12月)
6.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规避与消减分类化
推动地质灾害防治“控增量、减存量"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落实见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专业治理和简易治理。
(1)专业治理
加快开展浦北县平睦镇富足村委文火堂村滑坡隐患治理工程、浦北县六硍镇塘肚村委山口岭村滑坡隐患治理工程和2024年浦北县城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项目等3个治理工程项目,年内完成施工,预计消除5处或以上地质灾害隐患。
(2)简易治理
根据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全县选取75处切坡建房点或隐患点,试点实施简易工程治理,以降低地质灾害风险等级。简易治理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模式,每个简易治理点按不高于施工费的6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为6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资金安排3万元,按试点工作简易治理的预算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地方财政统筹负责,每个简易治理点地方财政奖补不超过3万元。
制定出台浦北县地质灾害简易治理技术指南、浦北县地质灾害简易治理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四、试点工作预期成果
(一)汛前预期成果
图册类 | ||
序号 | 图册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各镇(街道)风险管控分区图 | 县自然资源局 |
2 | 各行政村(社区)风险管控分区图 | 县自然资源局 |
制度标准类 | ||
序号 | 制度标准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预警管控方案 | 县自然资源局 |
2 | 浦北县驻县包镇队伍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制度 | 县自然资源局 |
3 | 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三查工作细则 | 县自然资源局 |
4 | 村委(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责任制度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其他 | ||
1 | 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 县自然资源局 |
2 | 各镇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小组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3 | “隐患点+风险区"的“三卡三清单" | 县自然资源局 |
(二)汛中预期成果
图册类 | ||
序号 | 图册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三维可视化一张图(含“隐患点+风险区"“三卡三清单") | 县自然资源局 |
制度标准类 | ||
序号 | 制度标准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浦北县地质灾害简易治理技术指南 | 县自然资源局 |
2 | 浦北县地质灾害简易治理实施方案 | 县自然资源局 |
APP类 | ||
序号 | APP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浦北县“地质灾害防治"APP及其使用手册 | 县自然资源局 |
(三)汛后预期成果
图册类 | |||
序号 | 图册名称 | 责任单位 | |
1 | 各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修订版) | 县自然资源局 | |
制度标准类 | |||
序号 | 制度标准名称 | 责任单位 | |
1 | 浦北县县级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指南 | 县自然资源局 | |
2 | 浦北县镇级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指南 | 县自然资源局 | |
3 | 浦北县切坡建房管控方案 | 县住建局 | |
报告类 | |||
序号 | 报告名称 | 责任单位 | |
1 | 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 县自然资源局 | |
2 | 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三维可视化一张图阶段性应用总结报告 | 县自然资源局 | |
3 | 浦北县驻县包镇队伍地质灾害防御响应总结报告 | 县自然资源局 |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开展试点的各项工作经费从自治区下达的浦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经费中列支。县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试点实施简易工程治理所需的县级奖补经费。
(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试点工作目标要求,细化任务时间安排,落实工作责任,让试点工作出成效、见亮点。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试点工作任务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责任措施,转作风强落实,形成级级有人抓、事事有人做、件件有着落的工作局面,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督查考评和工作通报机制,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加强治理工程项目监管,保证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用好管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四是加强宣传发动。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政策措施,努力营造社会各方面关心地质灾害防治、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群测群防"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