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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公安局关于启用公路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法宝引证码】CLI.14.4141442 

资源县公安局关于启用公路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县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启用资源县新建的一处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8年10月8日

  二、电子监控设备所处路段

  省道202线与呼北高速资源收费站连接路口(红绿灯)。

  三、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范围

  (一)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

  (二)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四)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资源县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资源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