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南综执发〔2021〕142号
- 公布年份:2021.06.08
- 实施日期:2021.06.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综执发〔2021〕142号)
各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管综合执法局(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行业协会,局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并于6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包括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活动、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至市局办公室。
附件: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南宁市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1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动南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持续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1〕11号)和《南宁市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南安委〔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贯穿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两条主线,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扬尘治理)、水上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建党百年和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环境。 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梁 勇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
调研员
副组长:黄胜红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纪检监
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朱经武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党组成员
宁 茜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高源明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覃光周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二级调研员
罗安武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郭华友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刘海荣 市城管监督评价中心副主任
牛继成 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张英武 市城管支队政委
陈 华 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员:由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队)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覃光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组成。 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1年6月(其中6月16日为南宁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日)。
(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时间:2021年6月-12月。 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积极参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初在南宁市举办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启动仪式,同时组织观摩智慧工地系统。
2.按《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暨南宁市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21〕57号)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组织策划“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上午8点40分前,请市城管支队,前往万象城北广场参加自治区安委会、市安委办牵头举办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并落实至少5名人员参与现场解答安全生产月相关法规政策及群众提问;请局机关执法一科协调落实活动场地相关事宜;请市整治“两违”办、市城管支队、市信息中心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局机关办公室围绕主题制作精美展板。
3.积极参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区举办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及市安委办“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参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颁布一周年系列活动;参与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等线上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讲活动
1.组织专题学习。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党建办〕
2.开展专项宣贯。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要深刻认识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对公众安全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和任务要求,与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起来,落细落实目标任务,策划应急安全常识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常识普及工作。在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公益海报或宣传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解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论述。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办公室、队伍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科技信息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三)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专题宣传
一是要紧密集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工作任务,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单位要自查自纠重点难点问题,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动态更新和任务管理,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制度成果。二是要认真结合城管执法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并组织媒体或在本单位官网对行动进行系列报道。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推进执法公示、执法记录、案件处理等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队伍管理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四)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1.自治区“安全生产八桂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安排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针对2021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较多的部分设区市及县(市、区),以及发生过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企业,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各地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有关事故企业的全区在建项目停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请各单位深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效能,积极配合开展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水上交通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3.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能力,查找预案漏洞,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可靠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一是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结合本单位特点,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督察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科技信息科〕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各种优势,拓宽载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
(三)力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八桂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重难点问题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周密部署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
(四)落实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的掌握,认真做好活动期间有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据、活动照片等,请于6月29日前把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3)、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要求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报至市局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安委办。
附件2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系统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进展情况 | 责任单位及科室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党建办 |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场,参与( )人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市城管支队、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市局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
“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 曝光问题隐患()条,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条次; 开展“专题行”()次、“区域行”()次、“网上行”()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市城管支队、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市局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办公室、队伍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督察科、政策法规科等科室 |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个;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是□否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 |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
附件3
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审核人:联系电话:
是否编制活动方案 | □是 □否 | 责任单位及科室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次数次,学习人数人; □是□否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集中学习观看场,参与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场,参与人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党建办 |
开展安全标准化观摩会 | _____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制作活动主体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宣教产品数量 | _____部(张)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办公室 |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 _____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办公室 |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开设专版专栏___期;发放宣传资料___份 设置展板、标语等___块;接受咨询人数人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市城管支队、市信息中心、市局办公室、队伍管理科 |
举办安全知识大赛 | _____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办公室 |
安全宣传“五进”情况 |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场,参与人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 开展警示教育___场 受教育___人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办公室 |
开展其他宣传教育活动 | 举办展览___场 举办其他活动___场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题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___篇;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___条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办公室、队伍管理科 |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 开展检查次 派出检查组___个,检查企业___家,检查项目___个,发现隐患___项,下发整改通知书份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___项,实施行政处罚起,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市城管支队、市局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
安全隐患和典型事件曝光情况 | 曝光安全隐患___项,曝光反面典型事件起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市局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
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 ___次,涉及人数人,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接收安全举报情况 | 举报项目个,举报安全隐患项 |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住建局),局属(代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