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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609995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黄志官、刘晋诚、陈亿祖、劳仁成、邓朋恩、陈振禄、洪斌、袁成春、王嗣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投入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部分提案委员面对面沟通,并实地对提案中涉及的部分路段进行调研,了解到4处农村道路与国道G209的衔接的地方路面衔接不顺,这些路段有些为在养公路,有些为地方农村道路,每处约20米,存在路面有错台导致车辆转弯行驶困难并存在损伤底盘及雨季天气对路面冲刷损毁严重等现象。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

  (一)《公路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规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规定

  第五条 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第十五条 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三)相关答复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十四五"相关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政策,我局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责任。因参与农村道路建设的部门众多且建设标准不一,因此也建议县人民政府能统筹各部门的项目建设资金并统一采用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合力开展农村道路的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规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补助资金;地市、县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资金(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的基数和增量部分)。(二)中央补助的专项资金。(三)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四)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工作。"

  第九条 规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

  第四十一条 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在养护方面,对于列入交通运输部的养护公路,我局将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履行好公路养护的有关职责,落实好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相关计划、要求,做好公路养护的相关工作,并确保养护资金的落实到位;对于未列入养护的农村道路,建议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政策,做好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加强超载查理的查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保障辖区公路安全畅通。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将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运输作为公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货物源头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针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特点,交通流量和流向,时间和重点路段,重新作了部署,实行弹性工作制度,在全县国省、县乡公路主要干线上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流动巡查,依法打击绕道、打时间差、逃避检查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形成了强有力的“治超"车辆路面查禁网络。同时,不定时联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更有效打击司机违法超限运输的嚣张气焰。

  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20人/次,检查车辆2220车\\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120辆,卸载货物4540.55吨,消除非法改装车辆(加高栏板)147辆,公路货车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我局将继续保持常态化治超工作,在源头上、路面上继续保持治理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护路意识

  为了保护农村公路不受损坏,在路政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公路沿线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和爱护公路的自觉性,坚持巡路制度,重点对公路上打场晒粮、路肩上堆放杂物、挖掘路肩、破坏公路和路树、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在路旁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依法治理惩处。

  四、完善乡村道路管理制度建议

  2021年,我县管养农村公路总里程共2151.22公里,其中县道371.173公里,乡道817.107公里,村道962.94公里。管养桥梁263座,其中大桥8座、中桥62座、小桥193座;分布在县道上共88座、乡道上136座、村道上39座。农村公路(桥隧)呈现线路长、分布广、养护任务重的特点。目前,列入养护管理范围农村公路(桥隧)养护主要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养护。

  一是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农村公路养护及道路的大、中修任务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所组织专职养护人员,通过招标办法落实养护管理;对小修、养护技术难度低的乡村级公路的路面日常保洁、养护,由乡镇交通站组织竞标,把路面保洁等日常养护任务承包到人。2016年至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投入资金4500多万元实施日常养护和水毁修复。抢修了丰塘至十里铺、新福至平南、南乡至灵山等老龄化油路路面和修复了妙庄至龙武等挡土墙及桥涵工程;组织实施江北公路龙武庄园段改线工程、大芦村景区路段维修美化绿化工程、东山旅游景区公路拓宽改造工程;修复水毁路基、边坡挡墙、涵洞、桥栏等,清理塌方65000立方米、安装警示标志500多块。修复了三合至三多竹、南乡至灵山、六局至六加、清湖至大芦等公路损坏路面,还有一大批小修保养项目待县政府批准落实资金后实施建设。以此同时,我们还成立农村公路考评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每月、每半年对各镇交通站养护情况、养护资金、路政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定。

  二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养水平。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有公路养护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管护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聘请有关技术人员对公路养护内容、措施、质量要求等进行详细授课,普及公路养护基本知识,提升养护人员管养水平。

  我们始终坚持农村公路“三分建设,七分养护"的理念,抓紧抓实养护工作,继续巩固下放承包养护、机械化养护等小修保养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示范点建设,尽最大能力稳定路况、控制病害的蔓延。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四好农村路"的批示精神,聚集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养护好,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感谢代表们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单位(盖章)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