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2096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交办〔2019〕6号)
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0日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贵港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贵爱卫办〔2019〕1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目标,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领导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决定成立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育新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永敏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柏宗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骆泽昌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凌 武 市交通运输局副处级干部
成 员:朱保勇 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叶 硕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姚厚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宋雄光 市公路管理处主任
潘勇飞 市交通运输局法宣科科长
李 凡 市西江航运交易所负责人
谢亦琼 贵港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宣传科,办公室主任由潘勇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宾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的工作。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培训健康教育骨干人员。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至10月)。各相关单位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开展并推进健康教育活动,确保完成健康教育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11月)。各相关单位对照健康教育标准,全面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完成健康教育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时完成健康教育任务。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由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工作任务
(一)市运管处工作任务: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汽车站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和宣传专栏要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知识和健康教育内容,要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资料齐全,建档规范。
(二)局属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任务:
1.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行业(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各单位要成立健康教育小组,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工作,并落实1-2名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每季度更换一期内容。结合本行业(单位)特点从业人员(单位职工)进行卫生法规、健康知识、职业卫生等宣传,普及相关健康教育知识。要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有健康教育培训、健康教育活动工作记录和总结等,职工健康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职业卫生培训要达到95%以上,女工保健知识培训率要达到95%以上,新上岗职工进行劳动卫生与安全培训率要达到10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康教育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要建立条块结合、指标分解、任务到人、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的健康教育工作模式。实行领导责任制,对健康教育未能按期达标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加强健康教育资料的管理。各相关单位都要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要求,由专人负责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所管辖行业、企业的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所管辖的企业(公司)的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