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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3年开展违规侵占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05841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3年开展违规侵占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23〕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开展违规侵占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城仫佬族自治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开展违规侵占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遏制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破坏乱象,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林发〔2023〕10号)和《河池市林业局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河池市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河林〔2023〕6号)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严格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监管责任,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自然资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各类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要求,依法依规、动真碰硬、迅速行动,严厉打击违规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行为,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达到“遏制问题增量、清除问题存量"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蓝天宝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东门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肖善基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明忠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罗静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韦文龙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兰代长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罗城分局副局长(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成员:吴昌国自治县林业局党组成员、自治县木本油料发展中心主任


  李海泉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梁智斌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覃启铸宝坛乡副乡长


  梁顺杰怀群镇副镇长


  卢伟兼爱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韩开章小长安镇副镇长


  吴明健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罗城管理分局资源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明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昌国同志兼任,成员由自治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罗城管理分局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督促工作进度和成效,汇总整改成果,通报有关工作,撰写情况汇报等,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四、主要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县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排查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城境内)和广西罗城国家地质公园。


  (二)排查整治内容。排查从2021年以来破坏各类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


  1.违规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内倾倒垃圾等废弃物、排放污染物、设置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


  2.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建设风力、光伏电场、高尔夫球场、开发区,以及开展采砂、采矿、取土、开山采石等破坏行为;


  3.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开展旅游参观、资源利用等行为;


  4.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5.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存量问题整改。


  (三)时间安排。分排查整治和完成整改时段。


  1.排查整治阶段:从2023年4月10日—2023年6月30日。


  2.完成整改时间:原有存量问题和新发现问题在2023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从2023年6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汇总排查问题清单后,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广西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执法监管工作。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组织管理,加强配合,精心落实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宝坛乡、怀群镇、兼爱乡、小长安镇等相关乡(镇)积极配合自治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强化技术支撑。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充分利用历年督查、检查成果,结合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线索,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并与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衔接,认真排查整治,防止城镇、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与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保护功能冲突。


  (三)严厉查处纠正,强化考核评价。国家和自治区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林长制等考核评价内容,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组织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将整改方案报送自治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每个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四)认真总结经验,按时报送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总结和《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及整改情况表》(附件1)、整改方案经自治县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林业局,由自治县林业局综合汇总,于2023年6月28日前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县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县林业局:欧文斌,138778****3,邮箱:ybg3387@126.com。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李坚荣,180748****2,邮箱:zfdd8217852@163.com。


  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梁智斌,137680****6,邮箱:lchb2617@163.com。


 


附件: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