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商务领域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80147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文字号:桂商运发[2010]71号
- 公布年份:2010.12.27
- 实施日期:2010.12.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商务领域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桂商运发〔2010〕71号)
根据商务部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我区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供应,维护商务领域流通安全,繁荣节日市场,扩大城乡消费,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工作责任
2010年,我区生活必需品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下半年以来,粮、油、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2010年12月,我厅重点监测粮、油、肉、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价格长涨趋势放缓,但较上月仍上涨了1.8%-5.3%,比2009年同期上涨了8%左右。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然存在,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加之强冷空气南下造成的恶劣天气影响,保持市场供应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加剧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上涨预期,易引发消费者心理恐慌和集中抢购,可能对“两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产生影响。近期,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下发通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分析当前市场供求形势,密切跟踪生活必需品市场变化情况,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商务领域流通安全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产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地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库存、需求、供应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指导本地区重点流通企业广开进货渠道,组织多层面产销衔接,安排好货源,增加年货等应季商品供应,重点抓好粮油、生猪、活禽、水产品、鸡蛋、奶类、酒类、蔬菜和日用工业品及家用电器等适销商品的货源组织,满足春节期间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密切跟踪粮、油、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引导企业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帮助企业畅通大宗地方商品运销渠道。要制定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商运发〔2006〕26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选择当地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企业,建立应急保障供应联系机制,健全应急保供投放网络,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随时关注异常天气、突发事件对市场供应的影响,发现价格大幅波动、商品紧缺等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节日市场稳定。
三、开展促销活动,积极扩大消费
元旦春节期间,各地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流通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4号)和自治区商务厅有关促进消费工作的要求,根据“假日经济”的消费特点和传统节日的消费习惯,引导各类流通企业抓住春节旺销时段,开展促销活动,激发居民购买欲望,扩大城乡消费。一是开展节庆促销。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区域性优势和企业经营特色,通过举办购物节、展销会、购物一条街、年货市场等活动,弘扬传统商业文化,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市场环境和节日氛围,扩大销售规模。二是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围绕年货、食品、餐饮、服装、汽车等消费热点,引导企业创新促销方式,积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营造节日气氛,进一步发掘消费潜力。加强与旅游、文化等部门协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满足居民吃住游等消费需求。三是开展促销宣传。加强与企业、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安全消费知识和绿色消费理念,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安全
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2011年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屠宰厂、场(点)和市场(超市)等重点企业,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酒类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和安全检测制度,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把紧商品源头关、入口关和安全关,保障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2010年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已突破50亿元大关。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产销衔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家电下乡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在元旦、春节期间再次掀起家电下乡产品的购销热潮。三是加强商务领域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监管。深入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经营场所,特别是市场、商场、超市等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密集时段的安全管理,要安排好紧急疏散通道,制定快速处置方案。加强对各种促销活动的组织指导,严防拥堵、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对易燃易爆危险商品的安全防范,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消防措施和值班制度,安排好巡查巡防,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五、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反映情况
元旦、春节期间,各地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特别是粮、油、肉、蔬菜等“米袋子”、“菜篮子”商品的市场监测工作,加强与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的联系,掌握生产、库存及购销情况,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准确分析、判断、预测市场走势,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市场消费。如发现脱销断档、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并逐级上报,确保节日市场的稳定。
六、加强督促检查,按时报送情况
各地在积极做好节日市场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要组织人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安排好节日值班,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的市场监督和市场分析。各地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商务领域流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请于2011年1月15日前上报我厅。我厅将于2011年1月中旬对各地“两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方式、内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