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8年东兴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东兴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8年东兴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东旅发[2018]8号
各旅游企业:
根据东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兴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安委〔2018〕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制定了《2018年东兴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东兴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东兴市旅游局
2018年6月7日
2018年东兴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东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兴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安委〔2018〕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防城港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以开展《东兴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落实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年为总抓手,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筑牢思想基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8年6月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涉旅企业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企业要把主体责任挺在前面,旅游企业的负责人在活动月期间必须在本企业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教育职工大会,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结合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剖析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宣讲安全发展的重要性,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企业的负责人每个季度都必须在本企业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二)扎实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于6月15日举行,我局将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主会场宣传活动。同时,各旅游企业要在本单位门前设立宣传站,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规范、旅游安全科普知识、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三)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各旅游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旅游企业负责人在活动月期间必须在本企业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教育职工大会,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旅游企业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活动。各旅游企业要通过LED屏、宣传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用煤用气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一氧化碳事故中毒能力。
(五)开展涉旅企业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台帐,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旅游企业演练照片及总结报告于演练后10日内报我局监督管理股。
(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旅行社组团时要慎重选择旅游用车合作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用车安全,团队用车必须租用具有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导游要认真做好行车安全提示,及时提醒旅游大巴司机不得无证驾驶、违法会车、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载、违法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各旅游企业要开展“系好安全带"宣传活动,张贴海报和标语、发放“系好安全带"宣传单,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提醒广大民众开车、乘车系上安全带,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好习惯。
(七)开展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月"宣教活动,积极参与,扩大宣传声势。
(八)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4号)要求,深刻汲取桂林“4.21"龙舟倾覆事故教训,各涉水旅游企业要结合自身企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有效整改影响水上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防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涉旅企业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九)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旅游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从业员工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从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水平,不断推动安全生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动员员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
(十)开展涉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我局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总结前一阶段排查整治的成果和问题,继续采取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整治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A级景区等涉旅企业。
一是旅行社方面。重点检查旅行社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如组织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及发放《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情况;检查旅行社2018年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续保投保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黑车"、“病车"等情况;检查设立旅游大巴导游专座执行情况。
二是星级旅游饭店(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方面。重点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是否超负荷使用;有关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经过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方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并落实演练;对外承包经营的桑拿、浴室、歌舞厅、洒吧、网吧、餐厅、商场等场所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特种设备的是否按期维护保养。重点检查重要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和安全提示警示牌是否满足疏散需要,各通关和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检查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
三是A级旅游景区(点)方面。检查预警机制运转情况,森林防火以及防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预防措施是否落实,制定并完善游客拥堵、地质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缆车、索道、机械游艺等大型游乐设施年审,健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调试制度情况;重点检查戏水乐园、滨海、湖泊、浴场等涉水景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人员是否按质,按量配置,设置安全警示、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情况;检查人员密集的文娱节目演出场所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是否对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指导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检查在建重点旅游项目施工安全防护情况;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状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大队及各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兴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股。各旅游企业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本企业现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与市旅游局沟通联络。
(三)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各旅游企业要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员参与。要以干部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使活动更加贴近实际,力求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营造宣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旅游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在景区、宾馆饭店的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在全行业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五)认真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做好文字资料、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6月28日前向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附件:东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报名表
附件
东兴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联络员名单
填报企业(盖章):
姓 名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注:本表6月15日前报到东兴市旅游局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