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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收取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219132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收取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桂交财务函[2017]766号


贺州市正赢富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贺富钟报〔2017〕66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取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桂政函〔2017〕234号)转发给你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里程详见附件2—5,请遵照执行,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等管理工作,主动接受交通运输、财政、价格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社会的监督。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取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桂政函〔2017〕234号)


  2.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车型分类车辆通行费基本收费标准表


  3.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基本收费标准表


  4.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桥隧收费标准表


  5.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联网收费站间计价收费里程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1桂政函〔2017〕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取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主线车辆通行费的批复.pdf


  麦贺高速主线附件2-4.doc


  附件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