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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094443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象政办〔2023〕18号




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象山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象山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力做好我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部署要求,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地质灾害主要特点


  象山区地处桂林市中北部,辖区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山区岩石裸露,裂隙发育,陡壁悬崖,岩溶孤峰、峰林等石山上常有危岩分布,容易形成岩石崩塌;受强降雨影响,地表土层薄、地下水位埋藏浅且水位变幅大、人口密集且工程活动较频繁的孤峰平原等地区容易引发地面塌陷;同时,我辖区春夏季节雨量充沛,连续阴雨和暴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二、我区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一)2023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23年桂林气候属一般到偏差年景。年平均气温17.0—21.0℃,与常年平均值相比,偏高0.1—1.0℃,夏秋季有阶段性高温过程。年总雨量:中部2000—2500毫米,北部和南部1500—2000毫米,与常年相比,偏多1—2成。暴雨集中期在5—6月,可能出现洪涝灾害。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存在阶段性的气象干旱。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预计2023年雨量较多的前汛期(4—6月)是预计降雨量800~120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3成,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暴雨洪涝灾害可能性较大,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其次由于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尤其台风带来的持续降雨及强降雨的阶段性、局部性,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因此,桂林市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在4—9月主汛期期间,预计降雨量300~60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可能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天气,出现旱涝急转、旱涝并存的可能性较大。10至12月雨量100~250毫米,属正常年景。全年平均气温17.0~21.0℃,与常年相比偏高0.1~1.0℃。年总雨量与常年相比,偏多1~2成。除此时段以外一些局地性强降雨以及长期阴雨天气要防范房前屋后边坡小规模的崩塌灾害。


  三、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和重点防护区域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辖区目前有1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野狗山、风筝山、仁头山、萝卜山、白虎山、龙头山、遇龙路白面山、瓦窑国家山、南溪山公园、象鼻山、铜鼓山、大头山、相人山、塘家湾后背山、四合小学后背山、力创小学、旭日升中英幼儿园、小豆豆幼儿园等隐患点的危岩威胁着大量居民群众。地质灾害隐患分布主要集中于山峰陡峭、岩石裸露的地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域


  1.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区域。同心村委、湴塘村委、四合村委、红光村委、平山村委、万福村委、瓦窑社区、猴山社区、大风山社区、力创社区。


  2.高度监控区域。力创小学、四合小学、象鼻山、南溪山公园、平山村、瓦窑国家山等一带区域人口密集、山高坡陡,山体岩石风化严重,岩石破碎,当遇到长时间降雨或者强降雨时,易发生地质灾害,山下人口密度较大,因此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为高度监控区域。


  3.重点关注区域。野狗山、风筝山、仁头山、萝卜山、白虎山、瓦窑国家山、南溪山公园、象鼻山、铜鼓山、大头山、相人山、塘家湾后背山、四合小学后山、力创小学后山、平山村小豆豆幼儿园、旭日升中英幼儿园等由于山体陡峭,岩体风化严重,危害规模(体积)大,当遇到强降雨或者长时间降雨,易发生崩塌,对游客、居民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为重点关注区域。


  4.对已治理过的危岩也要密切关注。


  四、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分解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协调和指挥。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象山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疏散命令发布人由组长负责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局长担任,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各地质灾害防范区的村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度落实到位。


  (二)各部门职责


  1.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对地质灾害发生时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开展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灾自救隐患及险情开展巡查、检查和监测。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教学楼、运动场地、教职工和学生宿舍楼)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2.区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筹集调度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内管护道路发生的地面塌陷回填工作。负责辖区道路公路沿线边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城镇建设、建筑设施及农村公路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区漓管办:负责漓江流域景区公园及其他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督和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并配合景区公司做好人员转移、救助和安置工作。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生态林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等工作;负责制定设计植被保护、水土保持以及水利设施的崩岸、崩塌、堤坝下沉、渠道垮塌等有关内容的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6.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督促辖区内旅游景区对危及旅游安全和景区内旅游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治理,当旅游景区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协调做好人员转移、救助和安置工作。


  7.区卫生健康局:发生地质灾害时,负责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医疗设备及药品等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制定地质灾害伤员医疗救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8.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灾情发生后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矿商贸行业等生产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合法经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因生产活动诱发滑坡、崩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组织协调因地质灾害需紧急转移灾民的临时安置及灾害期间应急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导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9.象山公安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灾区治安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0.市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负责组织辖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规划工作,组织编制象山区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月报、日报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与水文、地质环境监测部门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11.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办事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并报至市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备案,开展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定期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演练活动。发生地质灾害时,应准确上报灾情,及时疏散群众,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活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制度


  1.落实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各级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上报相关信息、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加强上下联络和协调,确保不出现责任事故。


  2.落实汛前排查、汛期巡回检查制度。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要加强汛前排查、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其责任的落实,防治方案、物资、经费、通讯、措施、预防办法等方面的准备及落实情况,制止人为诱发灾害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纠正。对检查出的灾情和险情,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动。对直接受重要隐患点威胁的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计划地进行搬迁避让,确实无法搬迁的,遇强降雨时应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3.落实灾情速报制度。严格灾情速报、日报、月报制度,灾情发生后及时按要求上报。


  (二)积极宣传,提高防灾避险意识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做到户户清楚、人人明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及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警示标牌安放到位,特别是在汛期,要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灾意识。


  (三)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一旦出现灾情,各级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必须立即奔赴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灾;按照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灾害点“防、抢、撤"预案的要求抓好落实,抢险救工作要做到指挥统一、协调有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妥善安置好灾民生活。


  (四)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


  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的防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可以了解和掌握灾害的发生和演变规律,适时捕捉地质灾害临近爆发成灾的信息,及时预报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趋势,从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监测网,对辖区内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