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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5.6649843 

桂林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桂林银保监复〔2022〕86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变更机构名称的请示》(交银桂市〔2022〕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科技支行,更名后机构住所和业务范围不变。

  二、你分行应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分局提交换发金融许可证的申请。涉及企业、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分行应做好变更名称的各项相关工作,按规定向社会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我分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四、变更期限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请按时完成变更事项,并按规定向我分局书面报告变更完成情况。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事项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