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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局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022935 

南宁市农业局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南农局发〔2013〕195号)


各县(区)农业(农林水利)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4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监管责任落实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协调配合,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督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一次节前大检查,着重开展蔬菜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及抽样监测;开展“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注重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专项检查检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追溯查处,不留隐患。
  三、严格值守,切实做好应急防控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监测和预警,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一些负面报道进行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主动应对和妥善处置,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有关情况要及时报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四、加大宣传,营造质量安全氛围
  节日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农技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采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和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守法社会氛围,保障城乡居民节日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
  五、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在“两节”结束后,要根据本通知工作要求,认真对本辖区、本单位“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总结汇报材料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黄范永,联系电话及传真:5539021,电子邮箱:ajk5539123 @163.com。
南宁市农业局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