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水利局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防汛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9060
桂林市水利局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防汛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市水利[2018]30号
各县区水利(水电)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指示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安全工作,自治区水利厅下发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防汛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桂水汛〔2018〕7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水利(水电)局要认真学习领会水利厅的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辖区内的防汛安全工作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查。 二、各县区要在5月31日前完成自查检查,并将自查报告、附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加盖水利局公章)同时报市防汛办。请各县区做好迎接自治区水利厅抽检的准备。 联系人:李健电话:18076763531 电子邮箱:glfxb@163.com 附件: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防汛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桂水汛〔2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