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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蒙山县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69272 

蒙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蒙山县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蒙渔牧发[2016]1号


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局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县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将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保证水产畜牧业生产安全、持续发展。现将《蒙山县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蒙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6年1月19日

蒙山县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水产畜牧业造成的损失,保证水产畜牧业生产安全、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蒙山县行政区域内因雨雪冰冻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畜禽和水产品大批量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水产畜牧产品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处理,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减少危害、依法规范、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提高素质、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

  三、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蒙山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业务股室、局二层机构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县政府及市局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相关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养殖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养殖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布。

  (二)指挥部工作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宣传与督查组、水产组、畜牧组、动物疫病与动物产品安全监测组。

  1、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雷元兴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应急事件处置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日常工作。为应急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2、保障组设在局财务室,组长由何美琼同志担任。

  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3、宣传与督查组设在局办公室,组长由谢宁同志担任。

  宣传信息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宣传,及时发布应急处置工作动态信息及养殖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

  4、水产组设在县水产站,组长由何学海同志担任。

  水产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水产品因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5、畜牧组设在县畜牧管理站,组长由黄灿山同志担任。

  畜牧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畜产品因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6、动物疫病与动物产品安全监测组设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长由黄远霞同志担任。

  动物疫病与动物产品安全监测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期间动物疫病与动物产品安全的预防控制、监测及处置等相关工作。应急指挥部工作启动后,各有关机构的工作立即启动。

  (三)成立“蒙山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孝杰(副局长、畜牧师)

  副组长:何学海(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水产工程师)

  黄灿山(县畜牧管理站站长、助理兽医师)

  成员:张国敏(兽医师)

  潘海强(兽医师)

  雷元兴(兽医师)

  黄远霞(兽医师)

  雷振芳(畜牧师)

  黄芳洁(水产工程师)

  林强(水产工程师)

  何美琼(水产工程师)

  具体职责是:为预防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造成的危害及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四、预测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信息监测与报告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常规数据监测机制。

  2、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负责本乡(镇)灾情监测和统计,把水产畜牧业灾情、监测情况报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监测结果的综合,组织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进行信息交流、组织专家组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趋势、危害作出判断。

  3、重大水产畜牧业灾害的报告。当重大水产畜牧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应及时将灾害情况上报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一旦灾情属实,应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

  上报形式分为速报、确报和终报三类。速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终报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程度、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水产畜牧业经济损失、人畜受害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确报是指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终报是指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救灾所采取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水产畜牧业环境事件要报告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以及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二)预警及发布

  1、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与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受理灾情报告,按程序预警。

  2、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对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应急预警实行监督。

  3、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在县政府指挥下,组织建立应急救援第一响应队伍,并明确其工作要求与程序。

  4、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及发布。在一定区域内,当动物疫情灾害发生危害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1)造成畜禽栏舍倒塌、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2)造成畜禽大批量冻死,全县牲猪死亡20头以上、牛死亡8只以上、羊死亡15只以上、禽死亡50羽以上的。

  (3)池塘、水库等养殖水面冰冻20亩以上的,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重大水产畜牧业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由县人民政府或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灾害信息。

  5、应急响应。雨雪低温冷冻灾害要根据对生畜、家禽和养殖鱼类生长可能造成或已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应急队伍与相关人员迅速深入灾区调查灾情,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2、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出评估、核实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二)调查和总结

  灾害发生后,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灾害事件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指挥场所保障

  1、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2、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与各乡(镇)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保证指挥联动的指挥调度系统。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1、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建立起“县-乡-村"互通、互联、反映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2、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灾害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灾害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及时报送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应急队伍保障

  1、县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本县水产畜牧业救灾专业队伍。

  2、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召集、派遣救灾队伍人员前往灾区开展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四)物资保障

  1、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建立和实施救灾物质储备,保障生产救灾需要。

  2、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依照灾害发生及危害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补助救灾的报告,并根据各灾区实际,做出合理分配。

  (五)经费保障

  水产畜牧业雨雪冰冻灾害救援所需的专项经费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向县财政申请拨给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县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工作项目所需经费,以及用于应急信息化建设、日常运行和保障、组织专家活动和联络员网络运行、灾害处置等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