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苍梧县狮寨服务区“4·28”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梧州苍梧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广西梧州苍梧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苍政办发〔2023〕21号
- 公布年份:2023.05.11
- 实施日期:2023.05.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苍梧县狮寨服务区“4·28”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苍政办发〔2023〕21号
京南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3年4月28日9时许,在G65包茂高速(桂林往梧州方向)苍梧县狮寨服务区发生一辆槽罐车起火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苍梧县狮寨服务区“4·28"一般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此事故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东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坤洋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吴永庆县应急局局长
严勇绵县交通局局长
欧骅县公安局副局长
聂锦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黄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永坚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文勋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锦泉县应急局副局长
黄平统县消防大队专业技术三级指挥长
李洁春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穗桦苍梧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谢运锋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覃晓文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三级主任科员
潘启建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唐竹清县应急局事故调查评估和统计股负责人
覃钊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徐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
梁光宇京南镇副镇长
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快查明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