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住建系统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岑建发[2018]38号
- 公布年份:2018.04.02
- 实施日期:2018.04.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住建系统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岑建发[2018]38号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住建系统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日
住建系统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住建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确保我市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重要节点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针对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对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加强对建筑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力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建筑行业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进行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蔡耀文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陈武元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李克伦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负责人
覃寒星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站长
林淼森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副股长
钟东升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由李克伦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74-8234537。
三、检查范围
从4月2日开始至5月3日止,对我市所有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方面
1.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到位、履职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监测检验、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验收使用等情况。
4.施工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实施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监理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部的定期检查情况。
5.施工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施工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6.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制订、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等。
7.节假日期间各在建工地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情况。
(二)实体检查方面
1.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落实方面。包括,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设施存在隐患的排查,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2.预防起重机械事故方面。结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建质〔2018〕11号),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标准节、主要部件是否连接、紧固,多塔同时作业是否采取防碰撞措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等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以及附墙、顶升验收等情况;租赁单位、安拆单位、总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在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3.预防施工坍塌方面。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的安全隐患,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是否就有关技术细节向施工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技术交底;基坑支护、边坡支护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基坑、边坡支护变形监测;是否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基坑、边坡周边堆放材料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4.预防高处坠落方面。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脚手架外立网防护是否严密,脚手板是否满铺,脚手板上是否乱堆杂物;出入口的防护棚、钢筋加工棚尺寸是否符合高处坠落半径要求;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建筑垃圾运输方案是否合理;架子工上岗前是否经过教育,工作袋是否整理;是否按要求设置了警示标志。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落实情况,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情况。
6.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方面。检查临时用电是否按TN-S、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设置;是否存在线路混乱拖地等现象。
7.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面。检查在建项目是否按岑建发〔2017〕67号文件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是否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
按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各施工、监理、建设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检查台账备查。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改(4月8日至5月3日)
我局质安站组成检查组随机对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开展辖区内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整治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现场用电、扬尘治理等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各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各参建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对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明确节假日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