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应急广播体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南区应急广播体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南政办〔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南环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南区应急广播体系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柳南区应急广播体系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21〕37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应急广播体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广发〔2021〕119号)、《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1〕14号)精神,为做好柳南区应急广播体系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应急广播系统在应急管理领域应用,建立健全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急信息精准传播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和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发挥应急广播在重大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与安全等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协调、信息传递作用,提升政府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
三、部门职责及应用流程
应急广播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使用、维护、管理及正常运行,各镇人民政府、南环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作为。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宣传、应急、水利、卫健等部门,加强多部门联动,做好应急广播日常播发内容的制作和安全审核,探索建立应急广播日常定时播发机制,在应急广播使用时实现“平战结合"。开展应急广播日常播发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广播日常播发内容的安全审核,探索建立应急广播早、中、晚日常定时播发机制。
(二)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区应急广播建设、维护管理,建立柳南区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和效果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维护管理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终端,监督管理柳南区应急广播播出情况。
(三)市公安局柳南分局:负责及时共享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指导应急广播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依法打击各类破坏、阻碍应急广播设施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区财政局:负责将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并对运行维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五)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纳入应急广播使用范畴,通过应急广播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将森林防火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六)柳南生态环境局:负责及时提供环境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预警等应急工作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应急广播纳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体系建设内容,提供防空报警通信保障支持工作。
(八)区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防汛抗旱等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九)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农业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及时共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十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使用应急广播体系开展预警处置;实现应急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及时发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信息。对接市气象局负责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警报和评估,及时通过应急广播平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十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共享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特种设备突发安全事件和调查处理工作信息,通过应急广播平台依法统一发布。
(十三)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柳江分公司:负责全区应急广播运行维护工作,落实应急广播运行维护机制,定期对应急广播技术系统测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广播正常运行。
(十四)柳州柳南供电分局:负责做好应急广播平台和户外终端的供电保障,加强应急状态下的应急广播系统供电保障,配合做好应急广播体系日常维护的电力施工安全工作。
(十五)各镇、南环街道:负责加强运营维护和管理,确保镇、村、屯级前端大喇叭及音柱正常运行。
各涉及单位将应急信息第一时间报区委宣传部审核后,由区委宣传部及时发布应急广播节目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应急广播工作责任。各镇、南环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广播日常运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广播平台、终端日常管理工作,确保24小时不间断电正常运转,保证应急信息及时有效传入群众耳中。
(二)加强管理,确保应急广播有序运行。应急广播相关信息系统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安全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应急广播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资源,深化拓展应急广播服务效能,在应急广播平台的指挥调度下,达到传输备份、覆盖资源最优的目的。
(三)统筹协调,健全应急广播工作机制。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接,细化运行维护、管理应用的应急广播协作分工机制,会同自然资源、农牧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按照突发事件类别、影响范围、应对措施、发布内容和渠道等,制定应急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职责、权限、渠道、程序和工作机制,实现分类型、分级别、分区域、分群体的有效精准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