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8295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旅发[2017]37号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根据自治区旅发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2017〕13号)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2017年桂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旅发委关于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2017〕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广大游客安全,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全国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通过开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旅游企业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及游客安全文明素质,推动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17年6月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各项活动在市县旅游局、旅游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理念下基层活动

  市旅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相关负责行业管理的处室领导将深入旅游企业与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各区(县)旅游局领导要在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与本行业领域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及时向各涉旅企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知识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精神,引导各旅游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发展决不能牺牲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中心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知识手册和答疑等方式,为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提供各类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范、旅游餐饮卫生、应急救援、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是各县区、各旅游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印制或征订一批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免费向社会发放;更新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板报,形成强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在桂林旅游网旅游安全专栏发布交通、食品、消防等安全常识。

  (三)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旅行社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内容包括: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未按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或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旅游大巴未设立导游专座;选择没有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应卫生消防安全保障条件的旅游餐厅;委派无证导游、领队接待旅游团;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经营旅游业务、恶性价格竞争、擅自转团拼团行为;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未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未按规定缴纳或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组织实施)

  (四)开展旅游行业旅游安全联合检查行动

  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汛抗灾气象防灾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通知要求,结合全市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等内容,联合市国土、住建、安监、水利、气象、林业、海事、漓管部门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游客聚集区因强降雨容易引发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易洪易涝区、山体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旅游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

  (五)组织开展涉旅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我市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6月的最后一周,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随机抽查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在6月底联合阳朔县人民政府组织一次旅游水上应急救援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征订发放,大力传播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信、微博),开展集中宣传旅游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加强沟通,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单位要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及时报送信息,认真总结活动经验

  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及时上报市旅发委,以便向自治区旅发委和市安委会汇报。请各县(区)旅游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含联系员)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5日和7月5日前报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便及时汇总上报。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活动亮点、典型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住不懈

  8.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时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