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43759
- 制定机关: 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梧建〔2021〕488号
- 公布年份:2021.08.05
- 实施日期:2021.08.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梧建〔2021〕488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灾险普发〔2021〕1号)(详见附件1)的要求,今年我区各地市将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分工要求,我局主要负责我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推进我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建立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联络群,请各城区政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于2021年8月6日下班前将分管领导人和具体业务负责人名单报送我局技术科,填报《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联系人》(附件2),并使用微信扫码添加进梧州市房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联络群(详见附件3)。
联系人:叶韵琪;联系电话: 0774-3887100;电子邮箱: wzjgwzgs@163.com。
附件:
1.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2.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联系人
3.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联络群二维码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