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百色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向阳支行开业的批复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百色监管分局
- 快速聚焦: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百色监管分局
- 发文字号:百银监复[2016]58号
- 公布年份:2016.08.05
- 实施日期:2016.08.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银监会百色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向阳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百色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向阳支行开业的批复
百银监复[2016]58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百色分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向阳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百〔2016〕1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向阳支行开业。
二、该支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分支机构,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直接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实行单独核算。
三、该支行地址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向阳路8号一楼铺面(第八、九个临街铺面)。
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向阳支行不属于管理型支行,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第七十八条、第一百零三条的有关规定,不需核准拟任支行行长郑伟瑜的任职资格。
五、核准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代客外汇买卖;在广西区分行经营范围内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该支行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此文及其他申请金融许可证的材料,到百色银监分局申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向阳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持新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八、该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向百色银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又不按规定提出开业延期申请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你分行须向百色银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