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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2020年营林生产滚动计划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192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2020年营林生产滚动计划的通知


  2018-2020年营林生产滚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中国林科院热林中心:

  根据2018年7月3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8-2020年营林生产滚动计划的通知》(林规发〔2018〕77号)精神,国家下达了我区2018年营造林计划和2019年、2020年营造林生产控制数。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和我厅于2018年2月6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营林生产计划预安排的通知》(桂林计发〔2018〕1号)要求,现将2018年营林生产正式计划和2019年、2020年营林生产滚动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营造林生产是林业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实行营林生产三年滚动计划,是完成营造林任务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科学有序推进三年滚动计划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创新措施,特别要大力推广承包经营、农户联营、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造林组织形式,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造林营林,提高营造林的专业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

  二、科学安排生产任务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合理安排,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尽快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和基层生产单位,统筹安排好各项营造林任务,做到三年滚动计划与年度生产任务紧密衔接,中央、自治区级重点工程造林与社会造林协调推进。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不断提高混交林、珍贵树种、乡土树种、抗病虫树种的造林比重,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立体经营,调整优化造林树种结构,充分挖掘森林的多种功能,提高森林的质量和效益,助推脱贫攻坚和林业产业发展。

  三、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国家和自治区补助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是营造林工作的重点,也是各级政府对林业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用好用足扶持政策,突出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珠(海)防林体系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补贴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要围绕林业强区建设和产业脱贫,着力抓好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基地以及国家储备林基地、珍贵树种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以营造林为核心的林业产业核心示范区。

  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各地各单位要在全面完成营造林生产任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森林类型,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培育出高品质森林,提升森林的综合效益。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造林,积极开展以中幼林抚育和桉树结构调整为主的森林经营,稳步推进以低效林改造、退化防护林改造为主的退化林修复。探索大径材培育、近自然经营、择伐经营、复层林经营等模式,彩化美化林相,努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统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结合国家储备林贷款和社会资本投入,新启动一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五、加强造林信息调度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营造林生产进度的调度,完善营造林进度月报制度,落实专门人员抓好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和统计工作,上半年每月14日和28日前、下半年每月28日前向我厅报送本月营造林生产完成情况。各地各单位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要分别对上半年和全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我厅。我厅将不定期通报各地营造林进度,并将国家和自治区年度营造林投资安排与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挂钩,鼓励先进。各地各单位在接到此通知后,要尽快分解下达本地本单位的2018-2020年营林生产滚动计划,并报我厅备案。

  联系人:陈怡,联系电话:0771-6783946

  附件:2018-2020年全区营林生产滚动计划表(略)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