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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城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和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70744 

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城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和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水文实测资料,8月22日10时邕江南宁水文站水位已降至69.4米的设防水位以下,按照《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和《南宁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8月22日13时起解除城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和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