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20]25号
- 公布年份:2020.05.22
- 实施日期:2020.05.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0]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增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增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批示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增收,确保粮食安全,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指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优化主要粮食作物种植结构和品种品质结构,加快推进种植规模化、服务社会化,把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增收作为2020年稳供给、强发展、促振兴的重点任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16.75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2万吨以上。重点抓好粮食生产,全面完成种植中稻种植8.22万亩、其他粮食8.53万亩的粮食种植任务。完成低产果园改造恢复粮食0.1万亩、幼龄果园套种粮食 1.0 万亩、成年果园套种粮食5.0万亩、林下套种粮食25万亩。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粮食种植面积目标任务。按照《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户、到地块,同时从5月20日起每周三将目标任务进度表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中稻种植面积具体地块图斑资料,分别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重点落实好稻谷生产者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粮食生产优惠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号)精神,扶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抓好粮食生产产业化、集约化。着力打造粮食生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及田园综合体创建。鼓励和扶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支持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发展。加大对专业化服务组织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农村专业化服务队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加快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积极开展沟渠堰坝农田灌溉设施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努力推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升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培育、引进和推广一批高产稳产、附加值高及水肥高效利用的新品种。坚持良种良法配套、生产生态协调,推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稳定增加粮食生产面积。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继续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面实现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弃耕地块积极推行代耕代种,严格复垦耕地监管并鼓励种植粮食作物,积极开展低产果园改种粮食,幼龄果园、成年果园、林下套种粮食作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大粮食生产激励力度。出台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奖补措施,对水稻种植、示范点建设、低产果园改种粮食和幼龄果园间套种旱粮作物等符合条件的种植对象进行奖补。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粮食生产增产增收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乡(镇)予以绩效加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督考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水平。完善灾情预警监测,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会商,研判全年气象年景和灾害发生趋势,及早制定应对预案。抓好防灾减灾工作,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落实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抓好恢复生产。严格规范农业救灾资金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实现有效救灾,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定期召开粮食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汇报,研究解决粮食生产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落实财政投入。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落实好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整合用好项目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县财政局筹措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奖补资金兑现。
(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任务目标分解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绩效扣分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县直相关单位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基层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将扶持粮食生产、严禁土地撂荒等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农民主动适应新政策、树立新理念、掌握新技术。加强粮食生产方面的典型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县粮食稳定增产增收行动顺利实施。
附件:
1.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分解到乡镇)
2.乡(镇)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度分解表(分解到村、农户)
3.乡(镇)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度表
附件1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分解到乡镇)
单位:万亩、万吨
名称 | 粮食合计数 | 中稻 | 玉米 | 大豆 | 马铃薯 | 红薯 | 其他粮食作物 |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
龙胜县 | 16.75 | 6.201 | 8.22 | 4.05 | 3.6 | 1.072 | 0.9 | 0.27 | 0.23 | 0.069 | 3.6 | 0.72 | 0.2 | 0.02 |
龙胜镇 | 2.33 | 0.829 | 1.11 | 0.52 | 0.51 | 0.15 | 0.16 | 0.048 | 0.03 | 0.009 | 0.5 | 0.1 | 0.02 | 0.002 |
龙脊镇 | 1.79 | 0.647 | 0.82 | 0.41 | 0.35 | 0.105 | 0.07 | 0.021 | 0.03 | 0.009 | 0.5 | 0.1 | 0.02 | 0.002 |
泗水乡 | 1.36 | 0.517 | 0.71 | 0.35 | 0.32 | 0.096 | 0.05 | 0.015 | 0.02 | 0.006 | 0.24 | 0.048 | 0.02 | 0.002 |
江底乡 | 1.27 | 0.434 | 0.51 | 0.25 | 0.26 | 0.078 | 0.05 | 0.015 | 0.02 | 0.006 | 0.42 | 0.084 | 0.01 | 0.001 |
伟江乡 | 0.91 | 0.322 | 0.35 | 0.18 | 0.26 | 0.078 | 0.03 | 0.009 | 0.02 | 0.006 | 0.24 | 0.048 | 0.01 | 0.001 |
马堤乡 | 1.34 | 0.493 | 0.7 | 0.33 | 0.32 | 0.095 | 0.04 | 0.012 | 0.02 | 0.006 | 0.24 | 0.048 | 0.02 | 0.002 |
平等镇 | 2.92 | 1.146 | 1.66 | 0.83 | 0.55 | 0.16 | 0.14 | 0.042 | 0.03 | 0.009 | 0.51 | 0.102 | 0.03 | 0.003 |
乐江镇 | 1.67 | 0.641 | 0.85 | 0.43 | 0.33 | 0.1 | 0.14 | 0.042 | 0.02 | 0.006 | 0.3 | 0.06 | 0.03 | 0.003 |
瓢里镇 | 1.62 | 0.594 | 0.75 | 0.37 | 0.37 | 0.110 | 0.14 | 0.042 | 0.02 | 0.006 | 0.32 | 0.064 | 0.02 | 0.002 |
三门镇 | 1.54 | 0.578 | 0.76 | 0.38 | 0.33 | 0.1 | 0.08 | 0.024 | 0.02 | 0.006 | 0.33 | 0.066 | 0.02 | 0.002 |
1.乡(镇)粮食合计=稻谷+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各村粮食合计之和。
2.乡(镇)级中稻合计==各村稻谷合计之和。
3. 乡(镇)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各村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之和、产量之和。
4.分解任务以此表为准。
附件2:
乡(镇)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度分解表(分解到村、农户)
单位:亩、吨
名称 | 粮食合计数 | 中稻 | 玉米 | 大豆 | 马铃薯 | 红薯 | 其他粮食作物 |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
XX乡(镇) | ||||||||||||||||
XX村 | ||||||||||||||||
XX农户 | ||||||||||||||||
XX农户 | ||||||||||||||||
XX村 | ||||||||||||||||
XX农户 | ||||||||||||||||
XX农户 |
1. 分解表以乡(镇)为单位填报,包含乡(镇)辖区范围内所有村、农户。
2. XX农户是指被分解到任务地块所属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
3. 乡(镇)粮食合计=稻谷+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各村粮食合计之和。
4. 乡(镇)级稻谷合计=中稻=各村稻谷合计之和。
5. 乡(镇)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各村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之和、产量之和。
6. 村级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各农户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之和、产量之和。
附件3:
乡(镇)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度表
名称 | 粮食合计数 | 中稻 | 玉米 | 大豆 | 马铃薯 | 红薯 | 其他粮食作物 |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积 | 产量 | ||||||||||||||||||||
填表说明:
1.进度表以乡镇为单位填报,包含县辖区范围内所有乡(镇)、村、农户。
2.XX农户是指按照《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被分解到任务地块所属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
3.乡(镇)级粮食合计=稻谷+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各乡(镇)粮食合计之和。
4.乡(镇)稻谷合计=早稻+中稻+晚稻=各乡(镇)稻谷合计之和。
5.乡(镇)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各村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之和、产量之和。
6.乡(镇)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各村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之和、产量之和。
7.村级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各农户中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薯、其他粮食作物面积之和、产量之和。
8.此表于5月27日起每周三上报各乡镇、村种植进度,从5月20日起每周三将目标任务进度表(即附件2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上报邮箱:lsz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