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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州县大西江镇五星村委一废弃窿道“4·18”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98838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州县大西江镇五星村委一废弃窿道“4·18”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大西江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4月18日晚在全州县大西江镇五星村委一废弃窿道内发生一起两名群众疑似因缺氧窒息死亡的事故。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州县大西江镇五星村委一废弃窿道“4·18"事故调查组。现将调查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蒋小红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良助县纪委派驻全州县检察院纪检组长、正科级检查员

  成员:刘兴斌大西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桥义大西江派出所民警

  赵峰县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蒋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长

  蒋春常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袁琼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一、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和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事故调查组要坚持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并邀请县检察院有关同志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事故调查组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