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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805763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三政办发[2021]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


  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全面推动我县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响应队(以下简称“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建设意义


  村寨(社区)是现代社会最基层的组成部分,也是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前沿阵地。村寨(社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村寨(社区)居民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参与救援,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的损失。因此,加强村寨(社区)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发挥村寨(社区)响应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应急工作,是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突发事件多数发生在基层,广大群众既是突发事件的受害者,也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力军。让群众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掌握自救互救的实际技能,对基层快速地处置突发事件、很好地保障群众自身安全至关重要,对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局面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完善体系、优化工作机制,补短板、强弱项,用三年时间,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深入推动“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响应队"这一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其模范和辐射作用,为延伸发展村寨(社区)辖区内各类应急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村寨(社区)一线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三江、共圆复兴梦想打下坚实基础。


  三、建设目标


  以贯彻落实自治区主席蓝天立2021年3月13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编印的《广西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总第134期)上的批示精神和办理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强我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社区应急能力水平的提案》(案号20210446)为契机,用三年时间从组织建设、技能培训、救援实施、政策扶持、评估考核等方面统筹协调和推进,实现村寨(社区)响应队在我县15个乡镇共170个村寨(社区)全覆盖。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发展有序、充满活力具有三江特色的村寨(社区)响应队体系和应对自然灾害和灾害事故的基层主力军,充分发挥村寨(社区)响应队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四、


  建设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指导意见》(桂减发〔2020〕2号)、《社区应急响应队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各乡镇、各村(社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五、职责任务


  (一)开展灾害风险排查。组织群众开展灾害风险排查治理,建立村寨灾害风险清单,编制村寨灾害风险示意图,设立风险警示标示牌,负责本村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物资的管理;制定本村应急预案,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滑坡点、内涝点的监测监控,排查整治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隐患。


  (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掌握安全生产状况,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家庭户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宣传;对发现所辖范围内(网格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进行即时劝导、制止等前端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全程跟踪反馈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巡查任务。


  (三)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模拟灾难现场开展消防安全与设施控制、紧急医疗处置、简单搜索与营救、洪灾应对,灾后心理疏导、应急疏散等常态化应急演练,体验真实场景,掌握灾难自救互救技能。


  (四)组织开展灾害宣传教育。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村寨、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安全意识和群众应对灾害的自救互救技能。


  (五)开展应急救援处置。一旦发生突发灾害事件,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到来前,“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响应队要求在30分钟内迅速响应到位,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参与设卡防控、分片包干联户、疫情排查、整治环境卫生、宣传防疫知识等工作;提供并发动志愿服务,对受灾群众、村寨老弱病残孕、儿童等脆弱群体实施一对一帮扶保护,做好其生活服务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对救助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帮助群众消除恐惧心理,稳定情绪;组织开展受影响群众的善后工作;弘扬社会正气,利用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媒介,向受响应群众、家人、亲友传递积极、正确、官方的正能量信息等。“八桂应急先锋"村寨(社区)响应队通过授队旗、挂队徽、着队服、配装备、强培训、查风险、治隐患、常演练,发挥村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响应的应急先锋作用。


  六、建设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村寨(社区)响应队伍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和保障措施,把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纳入本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范围,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从组织建设、技能培训、救援实施、政策扶持、评估考核等方面统筹协调和推进,把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成为重要有生力量。县减灾委、县应急管理局要承担业务指导和推动乡(镇)、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的责任。乡(镇)要承担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主体责任。今年我县争取把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的目标考核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各乡镇能动作用。


  (二)完善组织体系,提高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在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中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领导,从经费、装备保障、业务指导等各个方面给予支持。推进村寨(社区)响应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一套高效完善的村寨(社区)响应队管理机制,促进村寨(社区)响应队伍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严把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入门"关,队员由村寨(社区)工作人员、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辖区单位工作人员、村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医疗人员、辖区内各住宅小区物业保安、其他志愿者等组成,以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组成,人员20人以上。有序地推进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下移一线,进入住宅小区和自然屯(或村民小组)。健全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章程、队员守则、培训演练、考核与评价等,对全县村寨(社区)响应队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组织指挥系统,开展服务时长登记,开展考勤考评活动,落实基本的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促进村寨(社区)响应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三)健全培训制度,提高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素质与应急技能。建立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落实专人负责,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安排和实施培训计划、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开发特色培训课程,实施多元化的培训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高素质的师资人员到柳州市、自治区甚至区外相关培训基地进行轮训;聘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技术专家、学者或权威人士承担培训教材的编写、课程设计以及培训教学等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发适合本地实际、行之有效的标准化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乡镇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科普宣教和辅助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


  (四)加强服务保障,完善村寨(社区)响应队伍保障和激励机制。健全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经费支持力度,把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拓展社会捐赠等经费来源渠道。健全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装备保障机制,把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装备保障纳入预算,对依法注册登记、活动规范、运转有力的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给予基本的装备扶持。按照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法律保障机制,开展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相关工作,为村寨(社区)响应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规范和指导。健全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激励保障措施,将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纳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考核内容;对在推进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县财政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并在全县通报表扬。建立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保险制度,为队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减少队员从事志愿服务的后顾之忧。


  (五)加大宣传报道,营造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良好氛围。加大对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县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介对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和应急救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系列报道、专题访谈、电视纪录片等多种形式,增加村寨(社区)响应队在当地的曝光率。开展推优活动,拓展影响渠道,重点举办两个群众广泛参与、能引起社会关注的活动。一是开展三江侗族自治县“十佳"村寨(社区)响应队伍评比活动,在全县自下而上推荐优秀村寨(社区)响应队伍,评比产生三江侗族自治县“十佳"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宣传讲述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特别是参加应急救援的故事。二是举办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短视频公益广告大赛,发动县内外文化传媒界创作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形象。展示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培训和救援场景,演示各种应急救援方法和技能,进一步提高村寨(社区)响应队伍的知名度,增加公众的应急救援知识。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村寨(社区)响应队伍建设效果。县减灾委要加强对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每年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综合考核工作,组织1次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建设合力,全面提升村寨(社区)响应队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益。


  七、建设进度


  从2021年12月至2024年5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初)。召开全县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工作布置会,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村寨(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开展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启动(2021年12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2021年12月前,50%村寨(社区)响应队要达到建设标准,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稳步推进(2022年1月至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在2022年全面启动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破解难题、及时纠偏、巩固提高,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2022年12月前,80%村寨(社区)响应队要达到建设标准,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决战决胜(2023年1月至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集中力量,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确保实现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100%村寨(社区)响应队要达到建设标准,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五)总结经验(2024年5月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分年度总结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政府办、县减灾委办(应急管理局)。